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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展鹏科技: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29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我们事前对相

关事项进行了了解,就上述会议的有关事项,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

素,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也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同意《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同意《关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有效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实现资金利益最大化,公司拟购买持有余额 40,000 万元以内的

投资理财产品。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暂时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

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

回报。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同意《公司 2021 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

行的实际情况。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

度的规定进行,经营活动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得到了合理控制,公司各项活动的预定目标
基本实现。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

情况,我们同意该议案。



5、同意《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

定;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出

具的审计意见及相关评价是客观、公允的。在年度报告披露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

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7、同意《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不断变化的外部市场环境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

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同意《关于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过充分的了解和沟通,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

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的要求。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