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为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19-04-18
证券代码:603496 证券简称:恒为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9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19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根据《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或“《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和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将对公司部分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5,303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回购价格为每
股 11.95 元加上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之和。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将由 142,728,124 股减少至 142,722,821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 142,728,124
股减少至 142,722,821 股(公告编号:2019-014、2019-015、2019-019)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
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陈行路 2388 号 8 号楼 6 楼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19 年 4 月 18 日至 2019 年 6 月 2 日(工作日 9:30-12:00;
13:00-17:30)
3、联系人:王蓉菲
4、联系电话:021-61002983
5、传真号码:021-61002388
特此公告。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