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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祥和实业: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2019-04-18  

						公司代码:603500                                  公司简称:祥和实业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76,400,0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5,280,00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 153,142,100.56

元结转以后年度。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祥和实业           603500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陈英                                  陈樱梦
                                                                 天台县赤城街道人民东路
    办公地址               天台县赤城街道人民东路799号
                                                                 799号
    电话                   0576-83966128                         0576-83966128
    电子信箱               ttxhsy@ttxh.com.cn                    ttxhsy@ttxh.com.cn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为轨道扣件非金属部件和电子元器件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轨道扣件类主要产品为高速铁路轨道扣件弹条Ⅳ型、弹条Ⅴ型、WJ-7 型、WJ-8 型扣件的非金属部

件,重载铁路轨道扣件弹条Ⅵ型、弹条Ⅶ型、WJ-12 型扣件的非金属部件,普铁和客货共线的弹

条Ⅰ型、弹条Ⅱ型、弹条Ⅲ型扣件的非金属部件。电子元器件配件产品主要为铝电解电容器用橡
胶密封塞(以下简称橡胶塞)、片式电容器用底座、空调压缩机保护器用电子底座(以下统一简称

底座)。

    轨道扣件是将轨道上的钢轨和轨枕(或其他类型轨下基础)联结的零件,又称中间联结零件,

其作用是将钢轨固定在轨枕上,保持轨距和阻止钢轨相对于轨枕纵向移动,给整个轨道结构提供

弹性,同时起绝缘作用。整个轨道扣件系统主要由金属部件和非金属部件两部分组成。金属部件

包括:螺旋道钉、弹条、铁垫板、螺栓、螺母和平垫块等;非金属部件包括:轨下垫板、轨距挡

板、弹性垫板、绝缘轨距块、尼龙挡板座、预埋套管和塑料垫板等。其中轨道扣件非金属部件是

保证轨道精度和平顺性的核心部件,对整体扣件的绝缘性能和使用寿命起决定性作用。

    公司生产的橡胶塞和底座,主要用于铝电解电容器和空调压缩机保护器。电容器是一种储能

元件,在电路中用于调谐、滤波、耦合、旁路、能量转换和延时。按照电介质的不同分类,电容

器可以分为铝电解电容器、钽电解电容器、陶瓷电容器和薄膜电容器。铝电解电容器是使用铝外

壳、正极铝箔、负极铝箔、电解纸、电解液、橡胶塞、引出线等材料,经自动化生产设备制造而

成的电容器。橡胶塞是铝电解电容器的主要密封和绝缘材料,是影响电容器寿命和可靠性的重要

部件。底座产品是将片式电容器牢固坐立在线路板上,同时给电容器散热的一个重要基础部件

    (二)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的研发模式主要有两种:内部自主研发、与其他科研院所联合研发。

    内部自主研发方面,公司在多年积累的研发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已经形成了一套系统的自主

研发管理标准,公司研究院根据下游客户需求并结合自身的技术优势组织研发工作,主要包括开

发计划的提出、设计开发的输入、设计开发的输出、设计开发的评审、设计开发的验证、设计开

发的确认、设计开发的更改、最终量产等流程。

    联合研发方面,公司与铁科院等科研院所积极展开合作。公司与铁科院合作紧密,实现产研

无缝对接,充分利用公司技术力量雄厚、开发迅捷、试产能力强、检测设备齐全等方面的优势,

积极参与铁科院各类研发课题,并积累了技术创新和技术管理方面的丰富经验,取得了显著的成

果。2005 年起,公司作为课题组成员加入了原铁道部委托铁道科学研究院牵头组成的“中国客运

专线扣件系统联合研发组”,承担了“客运专线扣件系统尼龙橡胶件试制及其工艺研究”子课题的研

发、高速重载铁路用弹条Ⅵ型、弹条Ⅶ型和 WJ12 型扣件系统的非金属部件的研发试制任务、既

有铁路升级改造及优化、弹性垫层及尼龙塑料件的课题研究。

    2、采购模式
    根据公司的产品特性与质量要求,为了规范管理,控制质量和成本,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采购

管理制度,从供应商选择、物料计划编制、采购计划编制和具体采购方式等方面对采购工作进行

了规范。

    针对供应商认定,公司根据品质、技术、交货能力、成本和服务等因素筛选出优质的供应商

并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原则上规定每种采购品的备选供应商不少于 3 个。同时,公司也建立了

完善的供应商评价体系,从供应商等级、产品质量、交付准时与否、采购价格等方面对供应商进

行综合评价。对于质量可靠、信誉良好、有长期的业务积累的供应商,为加强物料供货渠道的稳

定性,公司通常与之建立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

    公司采用“以销定采为主,适量储备为辅”的采购模式,原材料采购主要是以产品订单情况和

基础库存情况为参考依据,根据产品订单的实际情况确定采购量和采购日期,保证为客户按时供

货。为避免存货不足,一般都会预备一定的安全库存量,库存量不足时需要进行原材料的采购。

公司采购业务流程主要包括确定采购需求、通过询价及对比筛选原材料供应商、进行采购审批、

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原材料检验入库、结算等步骤。

    3、生产模式

    公司的轨道扣件产品和电子元器件配件产品均采取“接单生产为主,适量备货为辅”的生产模

式。公司现有轨道扣件生产线、橡胶密封塞生产线和底座生产线,各生产线承担不同的生产工序

和生产任务。公司严格控制各生产环节的配合情况及衔接进度,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质量、工

艺及岗位操作等管理制度,保证订单产品的质量与交货期。

    公司轨道扣件产品的生产过程中须接受扣件集成供应商的驻厂监造,监造过程包括产品从原

材料进厂到产品出厂的全部环节,监造内容包括对采购的原材料品类、生产使用的设备设施、生

产工艺及参数、产品检测、包装与储存等项目的验证和监督。

    4、销售模式

    (1)轨道扣件产品

    轨道扣件系统由金属部件和非金属部件构成,各类零部件企业通过协作方式组成联合体,并

提供各自产品来组成整套扣件系统,由一家企业作为轨道扣件集成供应商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各

零部件以及扣件集成组合均需要通过中铁检验认证中心的 CRCC 认证,方有资格参与投标)。以公

司所在中原利达联合体为例,公司对其销售模式为:中国铁路总公司设立铁路专线项目公司,铁

路专线项目公司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的甲供物资目录进行招标采购。轨道扣件集成供应商中原利

达提交投标文件,并在中标后与铁路专线项目公司签订轨道扣件供货合同,与公司签订轨道扣件
非金属部件采购合同。中原利达根据铁路专线项目公司的订单要求向公司发出轨道扣件非金属部

件订单,公司生产备货后将产品直接发往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在铁路专线项目公司签收后确认销

售收入。

    在轨道扣件维修养护方面,公司自主参与各铁路局的零部件招投标。

    (2)电子元器件配件产品

    公司电子元器件配件产品与品牌在业内具有良好的口碑,产品市场定位于中高端客户。为保

证对下游客户的需求反应迅速,公司采用直销方式。在业务拓展阶段,由电子产品业务负责人选

择、确定潜在客户,委派业务人员对意向客户进行调研,分析客户对产品的核心需求及服务诉求。

入选客户合格供应商名录后,与对方签订供货合同或订单。对于多年合作的客户,在保证产品质

量与交货周期的前提下,公司根据订单要求直接进行生产、出货。

    (三)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为轨道扣件非金属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轨道扣件非

金属部件所实现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 88.16%。同时,公司还生产橡胶塞和底座等电子

元器件配件,该类产品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 11.84%。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

没有发生变更。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主营业务毛利主要源于轨道扣件非金属部件、橡

胶塞和底座的销售。

    (四)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情况说明

    1、轨道扣件行业情况明

    (1)所属行业。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为轨道扣件非金属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国民

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行业属于“C37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中的“C371 铁路运输设备制造”。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

行业属于“C37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2)轨道扣件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a)轨道扣件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

    轨道扣件行业的政府主管部门是交通运输部,其下设国家铁路局具体负责起草铁路监督管理

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参与研究铁路发展规划、政策和体制改革,组织拟订铁路技术标准并监

督实施,以及组织或参与铁路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中国铁路总公司是以铁路客货运输服务为主业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中国铁路总公司的主要职

能有:负责铁路运输统一调度指挥、国家铁路客货运输经营管理,负责拟订铁路投资建设计划,
提出国家铁路网建设和筹资方案建议,并负责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建设项目等工作。中国铁

路总公司是承担铁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中铁检验认证中心(CRCC)作为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受其领导的国有

独资企业,是实施包括轨道扣件在内的铁路产品和装备认证的第三方检验、认证机构。

    (b)轨道扣件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轨道扣件行业主要包括下列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中

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令第 29 号)、《铁道行业技术标准管理办法》(国铁科法〔2014〕23 号)、《铁

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 号)、《铁路产品认证管理办法》(铁科技〔2012〕

95 号)、《CRC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铁路产品认证通用要求》(V2.0)(中铁认函[2018]357 号)、

《CRC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特定要求—扣件系统》(V2.2)(中铁认函[2018]061 号)、《CRCC 产

品认证实施规则——特定要求—扣件—非金属类部件》(V1.3)(中铁认函[2017]254 号)等。

    (c)轨道扣件行业政策

    轨道扣件行业政策主要有《铁路“十三五”发展规划》、《“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

规划》、《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

    (3)轨道扣件行业技术水平及发展趋势

    国内轨道扣件生产企业根据铁科院授权进行自主技术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自身的

竞争优势。近年来我国大力开展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技术水平得到快速提升。从全球范围

来看,在众多的轨道扣件产品和技术中,以中国、德国和日本等国家较具代表性。

    国内轨道扣件行业的技术发展趋势情况如下:

    (a)行业技术水平稳步提升

    轨道扣件的作用是将钢轨固定在轨枕上,保持轨距和阻止钢轨相对于轨枕纵向移动,给整个

轨结构提供弹性,同时起绝缘作用。其中轨道扣件非金属部件是保证铁路轨道精度和平顺性的核

心部件,对整体扣件的绝缘性能和使用寿命起决定性作用,其生产过程中的工艺设计、配方设计

和模具设计开发等方面的技术水平至关重要。近年来,国内轨道扣件生产企业不断加强自主研发,

行业水平大幅提升。

    (b)新材料、新工艺的研发和应用成为竞争核心

    轨道扣件非金属部件以改性尼龙、天然橡胶、聚氨酯组合料等为主要原材料,辅以不同品种

和剂量的添加剂来满足各种性能指标的要求,并以相应的工艺完成产品制造,进而生产出各种轨

道扣件非金属部件产品。因此,原材料的配方及相应的加工工艺成为行业竞争的核心,优质的配
方和工艺可以在同等条件下使产品具备更卓越的性能,或在同等性能指标基础上降低产品的生产

成本。

    由于轨道扣件非金属部件种类繁多,各类产品的性能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因此生产制造的技

术难度也存在较大差异。部分产品的各项性能要求较高,其配方和工艺相对比较复杂,生产时通

常需要长期反复的实验积累才能得到适当的配方与工艺。随着铁路、城市轨道交通行业技术的革

新,轨道扣件的技术要求也会不断提高,企业只有掌握了原材料配方和工艺的核心技术才能在市

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随着中国高铁建设经验的不断积累,轨道扣件逐步优化,非金属部件也向耐极寒、高强度等

方向研发。

    (c)产品种类增多,升级换代加快

    轨道扣件的客户群体主要包括:铁路系统和城市轨道交通系统。铁路系统又分为高速铁路、

重载铁路和普通铁路等;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又分为地铁、轻轨、单轨、有轨电车、磁悬浮和市域

快轨等。各种轨道系统对轨道扣件产品的类型需求不同,这对企业研发、生产的快速反应能力提

出了较高要求,应用型研发能力强、生产组织和配套协调能力强的企业方能更好的满足市场需求。

    (4)轨道扣件行业壁垒

    (a)市场准入壁垒

    铁路运输的安全性关系重大,目前国家对涉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重要零部件产品及

专用设备实行较为严格的产品认证制度。轨道扣件生产企业需要获得由中铁检验认证中心(CRCC)

出具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方可向铁路建设业主方供货。

    轨道扣件非金属部件的认证需集成商的集成证明文件及授权证明文件原件、中国铁路总公司

产品鉴定或技术评审文件,以及由铁路总公司、铁路局(集团)或铁路建设方出具的近年内的供

货业绩证明;当申证企业需办理产品试用证书时,应同时提供试用考核试验大纲(考核试验大纲

须报铁路总公司运输局核备)及考核期间的质量承诺。试用考核试验大纲内容至少应包含考核目

的、考核项目及内容、数量、职责分工、考核跟踪和检查记录要求、试用评审、合格评价标准等

内容,试用期为三年。

    此外,生产铁路重要零部件的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许可和授权:

有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检测、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检测设备;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完善的

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因此,轨道扣件行业

具有较高的市场准入壁垒。
    (b)技术壁垒

    轨道扣件是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所需的关键零部件,一般为适应不同类型轨道的使用要

求及使用环境进行定制生产,对原材料、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等多项指标都有很高的要求,具有

很强的专业性及技术性,属于技术密集型产品。目前,该行业已经形成了一套相对完整的研发体

系,轨道扣件生产企业依据国家铁路局制定的技术标准及铁科院专项授权的技术图纸进行各类零

部件的研发生产和成套扣件系统的配套组装,业内相关科研成果专业性较高、获取难度较大。同

时,随着我国轨道扣件行业的技术水平不断提升,铁科院对扣件产品的质量指标参数等要求也随

之提高,这就需要轨道扣件生产企业不断加大自主研发及高端装备投入,以满足更高的技术要求。

因此行业内技术的专业性会越来越强,形成更高的技术壁垒。

    (c)信誉壁垒

    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与社会大众的生命安全和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轨道扣件在

保证列车安全运行过程中起着关键作用,也为政府铁路主管部门和中国铁路总公司所高度重视。

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管理部除了指导其所属企业规范开展物资管理和招标采购工作外,也承担了

建立铁路物资质量监控体系和供应商信用评价体系的职责,对零部件供应商产品的稳定性和安全

性进行长期的系统考核和监督。目前,行业内大多数供应商均与铁路建设业主方建立了长期稳定

的业务关系,并积累了良好的信誉,先发优势比较明显。对新进入者而言,树立企业和产品信誉

不仅需要漫长的时间积累,也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研发等资源的持续保障,很难在短

期内建立和铁路建设业主方之间的互信关系。

    (d)合作壁垒

    一个完整的轨道扣件系统由金属部件和非金属部件构成,各类零部件企业一般通过协作方式

组成经营联合体并提供各自产品来组装成完整扣件系统,负责最后装配的企业作为轨道扣件集成

供应商代表整个联合体参与竞标。通过长期的协作,目前联合体内各家企业之间已经建立了较为

紧密和稳定的互利合作关系,除非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或产生重大纠纷,行业外单个零部件制造企

业很难进入现有联合体体系内。同时,由于组装后的轨道扣件需要经过上道使用、技术审查、测

试合格后,方可用于铁路建设施工现场。金属部件和非金属部件配合精度要求极高,故轨道扣件

集成供应商一般不会寻求外来新的零部件制造商。

    (5)轨道扣件行业具有周期性特征

    该行业发展具有顺应铁路、城市轨道交通投资的周期性特征。目前我国铁路、城市轨道交通

投资主要来自于政府预算,因此受国内宏观经济波动、国家产业政策及固定资产投资情况影响较
大。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需求不断扩大,轨道扣件行

业也随之进入到了新一轮的快速发展时期,每年均保持在 7000 亿以上的投资强度。

    (6)轨道扣件业务与上下游行业的关系

    轨道扣件主要由金属部件和非金属部件两部分组成,金属部件主要原材料是钢材,非金属部

件的主要原材料是改性尼龙、天然橡胶、聚氨酯组合料。公司所处的轨道扣件行业上下游产业链

条如下:




    (a) 与上游行业的关系

    轨道扣件上游行业主要为轨道扣件生产提供钢铁、改性尼龙、天然橡胶、聚氨酯组合料等原

材料。轨道扣件金属部件的原材料主要是钢材,用于生产道钉、弹条、螺栓和螺母等金属部件。

上游行业对于轨道扣件企业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原材料的价格上,原材料价格变化会影响轨道扣件

生产企业的生产成本和销售毛利。

    (b) 与下游行业的关系

    轨道扣件生产企业主要向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方提供轨道铺设所需要的轨道扣件产品。

铁路、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的发展状况直接影响到轨道扣件生产企业的经营状况。随着我国进入铁

路、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高峰期,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固定资产投资和线路新增里程屡创新高。

下游行业的高速发展将带动整个产业链的发展,为轨道扣件行业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

    (7)轨道扣件行业竞争格局及公司所处地位

    目前,国内高铁扣件行业的主要参与者为 7 家规模较大的轨道扣件集成供应商,分别为:福

斯罗、中原利达、中铁隆昌、晋亿实业、安徽巢湖、铁科首钢、河北翼辰。自涉足轨道扣件领域

后,公司一直和轨道扣件集成供应商保持合作关系,先后与上述 6 家(除福斯罗外)轨道扣件集

成供应商展开业务往来,并成为其合格产品配套供应商。

    目前,在国内轨道扣件市场中,公司是行业中较早通过尼龙件、橡胶件、WJ8 铁垫板下弹性
垫板和塑料件的 CRCC 认证的企业,公司具有轨道扣件非金属部件种类完整、工艺先进、生产历

史悠久、前期供货量大等诸多优势,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目前,公司产能仅能满足现有高速铁路产品的生产,轨道扣件非金属部件主要产品的产能概

算:尼龙件 3,400.00 万只 、橡胶件 850.00 万只、弹性垫板 180.00 万只、塑料件 800.00 万只。

随着国家铁路基建投资的逐年上升,国内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步伐的加快,既有铁路优

化升级改造的拉开,以及重载铁路的陆续开建,市场空间日益加大,铁路扣件需求呈较大增长趋

势,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产能不足矛盾日益突出,现有产能制约了公司发展。公司于 2017

年 8 月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37,141.80 万元,“轨道扣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作为募投项目之一,

是对已有业务的延伸和扩展,可以顺应市场对轨道扣件产品需求不断增长的趋势,有利于缓解公

司的产能压力,使得公司的生产能力能够与日益增长的经营规模相匹配,从而提高公司非金属扣

件产品的市场份额。“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是对公司现有研发检测能力的巩固和提升,有利于满

足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对研发检测环节提出的更高要求,同时更有利于新产品的研发工作。

       (8)公司轨道扣件产品研发总体情况、主要研发领域方向及研制计划
序号     研发方向         项目名称            研发阶段                      预期成果
                                                         在满足原有设计的基础上,增加垫板强度;增
                          小曲线半径用垫板    验证中     加疲劳试验以保持刚度,满足经 300 万次荷载
                                                         循环后零部件应无伤损;增加垫板的使用寿命。
                                                         扣件在满足高速铁路扣件弹条 V 型、WJ7 型和
         既有铁路改造及                                  WJ8 型的设计要求的基础上,解决了原有不锈
  1                       小阻力垫板          验证中
         优化                                            钢板锈蚀的问题,从而实现了长时间使用时不
                                                         影响线路的纵向阻力。
                                                         本扣件适用于-50℃~70℃环境使用的弹条 IV
                          特殊环境使用扣件    验证中     型、弹条 V 型、WJ7 型和 WJ8 型高速铁路扣件
                                                         配用的设计要求。
                                                         本扣件满足 30T 轴重重载铁路铺设 60Kg/m 或
  2      重载铁路         WJ12 非金属类扣件   部分成功   75Kg/m 钢轨双块式或长枕埋入式无砟轨道用
                                                         WJ12 型扣件零部件的设计要求。
                                                         本扣件满足于铺设钢轨类型为 60kg/m;时速为
                                                         200Km/h、160Km/h、120Km/h;轴重为 17T 的
  3      城际铁路         非金属类扣件        部分成功
                                                         预应力混凝土有挡肩枕有砟轨道用扣件零部件
                                                         的设计要求。
                                                         本扣件满足于钢轨类型:75Kg/m(60Kg/m);
                                                         小曲线半径为 300m,时速 160Km/h,最大轴重
  4      客货混运铁路     非金属类扣件        部分成功
                                                         25t 的铺设轨枕埋入式无砟轨道用扣件零部件
                                                         的设计要求。
                                                         本扣件满足于 TSDIYG-KJ1 型弹性不分开式扣件
  5      城市轨道交通     有轨电车            部分成功
                                                         零部件的设计要求。
    注:验证中指公司已经完成研发,检测及试验已合格,符合相关设计要求,现正处于铁路试
铺阶段,试铺验证期间一般为 2-3 年。
   (9)轨道扣件行业产品检修标准

   (a)根据铁道部文件铁运(2013)19 号关于印发《高速铁路有砟轨道线路维修规则(试行)》

的通知中对有砟轨道采用的弹条 IV 型、弹条 V 型的检修有规定,具体见第 3.6.5 条款扣件出现以

下不良状态或伤损,应进行修理或者更换:零部件损坏;预埋套管损坏;橡胶垫板压溃或变形(两

侧压宽合计:厚度为 10mm 的橡胶垫板超过 20mm)丧失作用,橡胶垫片损坏时,应进行更换;

轨距挡板严重磨损,钢轨与轨距挡板、轨距挡板与承轨槽挡肩离缝超过 2mm。

   (b)根据铁道部文件铁运(2012)83 号关于印发《高速铁路无砟轨道线路维修规则(试行)》的

通知中对 WJ-7 型、WJ-8 型的检修有规定,具体见 3.5.6 条款扣件出现以下不良状态或伤损,应进

行修理或更换:零部件损坏;预埋套管损坏;弹性垫板静刚度超过设计上限的 25%。

   (c)根据铁道部文件铁运(2006)146 号关于印发《铁路线路修理规则》的通知中对普通铁路(普

通、客货)的检修有规定,具体见第 3.5.5 条款扣件伤损达到下列标准,应有计划地修或更换:扣

板、轨距挡板严重磨损,扣板、轨距挡板前后离缝超过 2mm。挡板座、铁座损坏或作用不良。

   2、电子元器件配件行业情况

   (1)所属行业。公司生产的电子元器件配件产品主要为橡胶塞和底座,根据《国民经济行业

分类》(GB/T 4754-2017),行业属于“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中的“C398 电子元

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2)电子元器件配件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a) 电子元器件配件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

   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是电子元器件配件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制订我

国电子元器件配件行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指导产品结构调整,对行业的发展方向

进行宏观调控。目前,电子元器件配件行业已充分实现市场化竞争,各企业面向市场自主经营,

政府职能部门进行产业宏观调控,行业协会进行自律规范。

   (b)电子元器件配件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电子元器件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

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 年)》等。

    (3)电子元器件配件行业技术水平及发展趋势

    影响橡胶塞和底座性能的主要因素是原材料的配方和生产工艺。我国近几年铝电解电容器产

业发展迅速,相关配件技术水平也有较大进步。产品逐步向绿色环保、小型化、长寿命、耐高温
方向发展。

    (4)电子元器件配件行业壁垒

    (a)质量和品牌壁垒

    橡胶塞的密封性能和耐高温、耐腐蚀性能直接影响电容器的整体性能和使用寿命。鉴于橡胶

塞地位的特殊性,下游电容器厂家在选择供应商时需要进行长时间的实验检测和反复的质量测试,

并建立完善的供应商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在供应商选择上慎重而稳定。新进入企业要在质量和品

牌上得到客户认可需要较长时间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及保障,因此形成质量和品牌壁垒。

    (b)技术和工艺壁垒

    随着电子元器件行业的高速发展和快速的更新换代,行业下游对橡胶塞和底座的使用寿命、

密封性、耐高温性、耐腐蚀性提出了更高要求。橡胶塞和底座的品质来源于原材料配方的选择、

制作模具的精度、生产线设备的质量和生产工艺的要求。包括发行人在内的国内该领域的领先者,

都具有技术和工艺上的竞争优势。新进入者要在短时间内获取生产配方并同时保证产品精密性具

有较大难度,因此形成了技术和工艺壁垒。

    (c)规模化生产壁垒

    电子元器件配件行业是规模效应较为明显的行业,随着产业集中度逐渐提高,生产规模成为

企业的重要竞争力。橡胶塞和底座成品根据原材料配比和尺寸的不同形成了多规格、多品种的产

品,因其使用量较大,标准化程度高,因而,电子元器件配件生产企业需要具有大规模和自动化

生产的特点与之相匹配。

    (5)电子元器件配件行业具有一定的区域性特征

    国际市场上,铝电解电容器生产主要集中在中国、日本、韩国等地,三者占有较大市场规模,

但近年已逐步向东南亚国家转移。国内大型铝电解电容器厂商主要分布在珠三角、长三角及环渤

海地区。随着人力资源成本的上升,国内电子制造业已有逐渐向中西部地区迁移的趋势。
    (6)电子元器件配件业务与上下游行业的关系
    公司电子元器件配件业务的上下游产业链情况如下图所示:
         (a)与上游行业的关系橡胶塞和底座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尼龙和橡胶,其他材料占比较小。

  目前上游原材料市场竞争充分,供应较为充足,采购价格随市场行情正常波动。

         (b)与下游行业的关系橡胶塞和底座主要用于铝电解电容器,因此,下游铝电解电容器行业

  发展状况直接影响到橡胶塞和底座产品的市场需求量。
         (7)电子元器件配件行业竞争格局及公司所处地位
         橡胶塞和底座为铝电解电容器上游配套行业。目前国内该产业分布分散,行业内中小型企业

  数量众多,技术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相对较弱,以生产中低档次产品为主,且产品同质化现象严

  重,主要依赖成本控制和价格竞争获得一定的市场份额,大都处于产业链的底端,市场竞争较为

  激烈。

         公司是国内研发生产铝电解电容器橡胶密封塞最早的企业之一,是《SJ/T 10242-91 铝电解电

  容器用橡胶密封塞技术条件》行业标准的起草单位,是《贴片铝电解电容器用底座》团体标准的

  牵头起草单位。所生产的铝电解电容器用橡胶密封塞自 1987 年经省级鉴定定型生产,1990 年通

  过国产化替代进口认证。同时,公司与日本尼吉康、贵弥功,韩国三莹公司、三和电机,台湾立

  隆电子,江海股份、三水日明、艾华集团等知名电容器厂家形成了长期而稳定的合作关系,并广

  泛应用到航天、军工、汽车、智能电子等领域。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7年                  本年比
                                                                          上年
                        2018年                                                       2016年
                                         调整后            调整前         增减
                                                                            (%)
总资产              918,173,762.87    867,614,445.60   867,614,445.60       5.83    48,224,652.39

营业收入            339,931,317.34    299,683,043.18   299,683,043.18      13.43   262,352,250.33
归属于上市公司
                     82,374,662.95     77,921,331.33    77,921,331.33       5.72    74,123,155.27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
                     72,841,023.77     76,180,823.82    76,180,823.82      -4.38    72,213,845.77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842,601,084.93    785,426,421.98   785,426,421.98       7.28   361,087,071.85
股东的净资产
经营活动产生的
                    118,573,239.36     32,580,556.21    32,580,556.21     263.94    76,558,750.66
现金流量净额
基本每股收益(元
                               0.47            0.54             0.76      -12.96            0.78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47            0.54             0.76      -12.96            0.78
/股)
                                                                                 减少
加权平均净资产
                                10.15             16.43           16.43        6.28个            22.79
收益率(%)
                                                                               百分点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60,841,728.41    73,178,452.58    68,991,885.84         136,919,250.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1,321,380.77    18,671,005.50    16,611,593.38          35,770,683.30
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11,278,746.27    13,159,840.31    12,625,040.24          35,777,396.95
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6,815,409.77     1,501,893.49    -5,354,859.55         139,241,615.19
净额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6,596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5,777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或冻结
                                                          持有有限售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增      期末持股数   比例                   情况                 股东
                                                          条件的股份
      (全称)           减              量       (%)                  股份                   性质
                                                            数量                  数量
                                                                       状态
汤友钱               17,257,732      60,402,062   34.24   60,402,062      无       0      境内自然人
汤文鸣                4,399,030      15,396,604    8.73   15,396,604      无       0      境内自然人
汤啸                  4,399,030      15,396,604    8.73   15,396,604      无       0      境内自然人
汤娇                  4,399,029      15,396,603    8.73   15,396,603      无       0      境内自然人
汤秋娟                3,383,869      11,843,542    6.71   11,843,542      无       0      境内自然人
天台祥和投资中                                                                            境内非国有
                      2,161,310       7,564,585    4.29    7,564,585      无       0
心(有限合伙)                                                                            法人
浙江天堂硅谷时                                                                            境内非国有
                          -848,900    2,391,100    1.36            0      无       0
顺股权投资合伙                                                                            法人
企业(有限合伙)
张红                992,520      992,520    0.56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沈海清              364,980      364,980    0.21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倪海国              256,800      295,400    0.17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汤秋娟系公司控股股东汤友钱之配偶,汤啸、汤文鸣、汤娇系
                              汤友钱的长子、次子和女儿。汤啸配偶范淑贞、汤文鸣配偶鲍晓华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分别持有天台祥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3.98%、25.01%的股权,
的说明                        鲍晓华为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汤友钱、汤秋娟、汤啸、汤文鸣、汤
                              娇、范淑贞、鲍晓华为一致行动关系。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前
                              十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
                                                       不适用
股数量的说明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8 年,公司营业总收入为 339,931,317.34 元,同比增长 13.43%,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338,765,463.68 元,同比增长 13.4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2,374,662.95 元,同
比增长 5.7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18,573,239.36 元,同比增长 263.94%。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

15 号)及其解读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 2018 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

法。2017 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原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新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应收票据                      29,516,256.38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60,568,898.23
    应收账款                     231,052,641.85

    应付票据                      46,400,000.00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67,236,174.92
    应付账款                      20,836,174.92

                                                  管理费用                   24,304,346.08
    管理费用                      35,742,570.07
                                                  研发费用                   11,438,223.99
     (2)财政部于 2017 年度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9 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
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0 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1 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及《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第 12 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公司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执行上述解释对公司期初财务数据无影响。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