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金石资源: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3-04-21  

                         证券代码:603505           证券简称:金石资源       公告编号:2023-015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章程修改原因

    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包括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量),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60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总股本
434,826,162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 3,546,525 股,以 431,279,637 股为基
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69,004,741.92 元(含税)。同时,公司拟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送红股 4 股。以截至 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总股本 434,826,162 股,
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 3,546,525 股,以 431,279,637 股为基数计算,本次送股
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 607,338,017 股(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数所致)。如在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权益分派预案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期间,因公司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致使公司可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发生
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
具体调整情况。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上述公司股本及注册资本变化情况,同时结合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意见
和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
    二、章程修改前后对照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二条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          第二条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
及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金石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金石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整
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原有有 体变更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原有有
限公司股东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公司 限公司股东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公司在
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
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301007289077995。                   913301007289077995。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金石资源集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金石资源
                                       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China Kings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China
                                       Resources Group Co.,Ltd.。集团名称:
Kings Resources Group Co.,Ltd.
                                       金石资源集团。


    第 六条 公 司注册 资 本为人 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3,482.6162 万元。                     60,733.8017 万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3,482.6162 万股,均为普通股。         60,733.8017 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
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 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
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公司有两位副董 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公司有两位副董事
事长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 长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
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 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
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 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
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一名董事主持。

    ……                                    ……

    第一百〇六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           第一百〇六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
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名。设董 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名。设董事长
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或二人。公司不 一人,副董事长一或二人。公司不设职工
设职工代表董事。                     代表董事。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1 人、副董事长 1 或 2 人。董事长、副 人、副董事长 1 或 2 人。董事长、副董事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 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
选举产生。                           生。

    第一百一十六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
                                            第一百一十六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
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
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
                                     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公司
(公司有两位副董事长的,由半数以上
                                     有两位副董事长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
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履行职务),
                                     推举的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
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
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
                                     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事履行职务。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设监事会。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
1 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
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 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
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 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
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            监事会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
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 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
不低于 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 于 1/3(职工代表监事为 1 人)。监事会中
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 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
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
                                     生。

    上述条款中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的变更结果,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权
益分派后最终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登记结果为准,除以上条款修改
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特别的,公司章
程第六条(关于公司的注册资本)、第二十条(关于公司发行的股份总数)的修
订(1)将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前提;及(2)如在权
益分派实施之前公司因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致使可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发生
变动,涉及送股的数量将会发生变更,相应的公司的注册资本及总股本亦会变化。
如发生前述情况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届时可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
及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计算确定的公司总股本调整公司章程第六条(关于公司
的注册资本)、第二十条(关于公司发行的股份总数)内容。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
人士负责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变更相关具体事项,本次变更内容和
相关章程条款的修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的核准结果为准。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