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18-102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34,466,258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8 年 11 月 6 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26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同意,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140.79 万股,并于 2017 年 11 月 6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挂牌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 12,563.14 万股,其中有限售 条件流通股 9,422.35 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 3,140.79 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为 12 个月。本 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共计 9 名,分别为宁波博远新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博远新轩”)、上海鸿立华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华享投资”)、程刚、褚本正、上海鸿立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 立投资”)、陈国良、温州东楷富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 楷富文”)、上海创丰昕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丰昕舟”)、 上海创丰昕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丰昕文”)。本次限售股 上市流通数量为 34,466,2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91%,将于 2018 年 11 月 6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18 年 2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2018 年 7 月 19 日,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完成,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为 245 万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42 人。 上述事项实施前,公司总股本为 12,563.14 万股,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 司总股本增至 12,808.14 万股,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为 34,466,258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26.91%。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完成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 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动。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本次限售股上市 流通的有关股东承诺具体如下: 1、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公司股东博远新轩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 360.0000 万股,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本公司最后一次受让公司 股权工商备案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内及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公司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 290.2651 万股,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华享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 351.0000 万股,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本公司最后一次受让公司 股权工商备案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内及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公司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 283.0085 万股,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程刚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9.0000 万股,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本人最后一次受让公司股权工商 备案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内及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7.2566 万股,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鸿立投资、褚本正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公 司/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东楷富文、创丰昕舟、创丰昕文、陈国良承诺:自本公司/本人最 后一次增资入股公司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内及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公司/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博远新轩、华享投资、程刚、鸿立投资、褚本正、东楷富文、创丰昕舟、创 丰昕文、陈国良承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的承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鸿立投资、华享投资、博远新轩、陈国良承诺: (1)如本公司/本人所持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本公司/本 人减持股份时,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确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 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2)本公司/本人在所持发行人的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 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价格(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 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 将进行相应调整),合计减持的公司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公司/本人所持公司股份 总数的 100%。本公司/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 3 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发出 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上述限售股持有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 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截止本公告出具日,保荐机构认为:振江股份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 股份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 律、规则的规定,相关股东作出的承诺得到严格履行,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对振江股份本次申请部 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34,466,258 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8 年 11 月 6 日。 3、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序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数 剩余限售股数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数量 号 司总股本比例 量 量 1 博远新轩 6,502,651 5.08% 3,600,000 2,902,651 2 华享投资 6,340,085 4.95% 3,510,000 2,830,085 3 程刚 162,566 0.13% 90,000 72,566 4 鸿立投资 13,024,840 10.17% 13,024,840 0 5 陈国良 5,003,300 3.91% 5,003,300 0 6 东楷富文 3,265,538 2.55% 3,265,538 0 7 创丰昕舟 2,799,033 2.19% 2,799,033 0 8 创丰昕文 2,488,029 1.94% 2,488,029 0 9 褚本正 685,518 0.54% 685,518 0 合计 40,271,560 31.44% 34,466,258 5,805,302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变动类型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1、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49,357,674 -28,687,440 20,670,234 有限售条件 2、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47,315,826 -5,778,818 41,537,008 的流通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96,673,500 -34,466,258 62,207,242 无 限 售 条 件A 股 31,407,900 34,466,258 65,874,158 的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31,407,900 34,466,258 65,874,158 股份总额 128,081,400 0 128,081,400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