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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振江股份:振江股份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5-13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6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孙公司苏州施必
牢精密紧固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施必牢”)向关联方高铭科维科技无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铭科维”)采购机器人拆垛、贴标工作站。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该项关联交易
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定
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董事
会的决策权限范围,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孙公司苏州施必牢和高铭科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公司购买机器
人拆垛、贴标工作站事项协商一致。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
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交易定价客观、公正、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
形成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二、   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高铭科维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LIU HUA
    注册资本:714.3 万元人民币
    住    所: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 200 号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 G10-1101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工业控
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互联网
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物联网设备
销售;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
成;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设备制
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专用
设备修理;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通用设备修理;
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印刷
专用设备制造;油墨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
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
息安全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制造;大数据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
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高铭科维未经审计的报表,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高铭科维总资产
3,034.70 万元,净资产 818.63 万元,负债 2,216.07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
业收入 1,383.84 万元,净利润 0.82 万元。
     公司与高铭科维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独
立。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高铭科维购买软件管理系统涉及金额 15.6
万元(含税)。
    (二)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高铭科维 25%股权,高铭科维是公司的联营企业,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
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孙公司苏州施必牢精密紧固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施必牢”)向
关联方高铭科维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铭科维”)采购机器人拆垛、
贴标工作站一套,交易金额(含税)共计 566,000 元。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为上述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审查,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
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价格
客观、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此交易事项
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其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