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江股份:振江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公告2022-06-15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5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通知债权人的理由
鉴于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徐小龙、易青春和贺
欣 3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徐小
龙、易青春和贺欣 3 人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的但未解除
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5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本
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将由 125,631,400 股减少至 125,581,400 股。
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公司第
二 期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的 部 分 激 励 股 份 进 行 回 购 注 销 的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 :
2022-036)。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2022
年 6 月 15 日)起 45 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要
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
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
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具体要求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
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
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地址:江苏江阴市镇澄路 2608 号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
部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22 年 6 月 15 日起 45 天内 9:00-12:00;13:00-16:00(双休日
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袁建军
4、联系电话:0510-86605508
5、邮箱:jznee@zjavim.com
6、邮寄地址:江苏江阴市镇澄路 2608 号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
部办公室
7、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
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