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江股份:振江股份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8-31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7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及风险: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
司”)孙公司连云港施必牢精密紧固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施必牢”)拟与江
阴振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江电力”)签订《紧固件车间设备电源安装工
程合同》。振江电力负责为连云港施必牢厂区内设备电源系统安装。承包方式为包工包
料,即施工所需人工、材料费和机械由承包人负责。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胡震先
生回避了表决。该项关联交易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
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范围,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连云港施必牢建设厂房需要,发生如下关联交易:振江电力为连云港施必牢厂区
内设备电源系统安装。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即施工所需人工、材料费和机械由承包人
负责。开工日期为 2022 年 9 月 1 日,完工日期为 2022 年 9 月 30 日。合同金额为人民
币壹佰贰拾肆万陆仟肆佰伍拾玖元柒角捌分,(小写):¥1,246,459.78 元。工程量按
实结算,该价格包括施工所需的所有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机械进退场费以及提供
税率 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
本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胡震先生持有振江电力 50%股权,并担任振江电力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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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
的规定,振江电力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方介绍
企业名称:江阴振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徐文虎
注册资本:2,800.00 万元人民币
住 所:江阴市临港街道江市路 17 号
经营范围: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太阳能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光
伏自动化成套控制装置系统的设计、研究、开发、销售、安装;承装(修、试)电力设
施;自动化控制设备的安装;建筑劳务分包;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装、维修、维护、
运营;室内外装饰工程、光伏电站、防雷工程、土建工程的设计、施工;房屋建筑工程、
土石方工程、建筑防水工程的施工;五金产品、电子产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电力
器材、建材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振江电力未经审计的报表,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振江电力总资产 6,115.45
万元,净资产 2,939.21 万元,负债 3,176.24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1,162.31 万元,净
利润 96.29 万元。
公司与振江电力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
2021 年度,公司向振江电力采购电力 326.82 万元,提供屋面租赁 22.60 万元,采
购机电工程 735.17 万元(以上金额皆为不含税金额)。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因连云港振江建设厂房需要,发生如下关联交易:振江电力负责为连云港施必牢厂
区内设备电源系统安装。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即施工所需人工、材料费和机械由承包
人负责。
开工日期为 2022 年 9 月 1 日,完工日期为 2022 年 9 月 30 日。
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壹佰贰拾肆万陆仟肆佰伍拾玖元柒角捌分,(小写):
¥1,246,459.78 元。该价格包括施工所需的所有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机械进退场
费以及提供税率 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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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孙公司聘请振江电力进行水电工程施工,有利于公司高效
率推进新项目车间基建建设,有利于公司提高产能。
五、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第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交
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胡震先生回避了表决。
本次交易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第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的
议案》。
3、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上述议案在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先认可。
(2)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商业行为,依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以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3)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
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4)我们一致同意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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