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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振江股份: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3-03-18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
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江股份”或“公司”)2020 年度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就振江股
份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事项进行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22 年 5 月 30 日,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2]1071 号),核准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37,689,420 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
次发行数量。本次公司实际发行 17,044,100 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 2022 年 9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
锁定期为 6 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
    根据前述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可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
日,即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7,044,100 股,将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起上市
流通。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已全部解禁。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形成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
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发生变化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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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发行对象,根据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
  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
  取得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
  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
  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17,044,1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95%,上
  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3 月 23 日。本次解除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8 名,股份解除限
  售及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持有限售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通数 剩余限售股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量(股)   数量(股)
                                       (股)          本比例
       浙江嘉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嘉
 1                                      1,787,842        1.25%           1,787,842             0
       鸿恒星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     陈维立                           1,489,868        1.04%           1,489,868             0
 3     朱如意                           1,489,868        1.04%           1,489,868             0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
 4                                      4,469,606        3.13%           4,469,606             0
       股份有限公司
 5     UBS AG                            893,921         0.63%            893,921              0
 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91,895        0.84%           1,191,895             0
 7     无锡金投控股有限公司              893,921         0.63%            893,921              0
 8     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827,179        3.38%           4,827,179             0
                合计                   17,044,100       11.95%       17,044,100                0

  注:若有尾差,则是因四舍五入所致。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股份类别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7,631,600         -17,044,100               587,5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24,993,900          17,044,100           142,038,000

           股份合计                    142,625,500                  0            142,62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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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振江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数量及
上市流通的时间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
有人均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振江股份对本次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振江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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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姚帅君                       艾青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