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申请 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核查意见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振江 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江股份”或“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振江股份向金融机构申 请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进行了审 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担保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3 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了更好地管理 公司资金运作,保证公司健康平稳运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等业务 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租赁公司、供应链金融公司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 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流动资金借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委托贷款、融资租赁、售后回租、结算前 风险、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保理、票据贴现等,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 保证、抵押及质押等,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向金融机构等业 务相关方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 担保,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及子公司对本公司担保。其中为最近 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 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10 亿元,为 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8 亿元。 上述控股子公司包括截至目前已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以及公 司在 2023 年度通过新设立、收购等方式获取的直接或间接具有控股权的子公司。 1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及担保金额、 授信及保证期间等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融资金额、担保金额 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担保金额为准。 有效期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 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之日起至 2023 年年 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无锡航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航工”),注册资本 204.00 万 元,法定代表人:胡震,公司持股比例 100%,注册地址:江阴市临港街道江市 路 28 号,经营范围:风能发电设备零部件的制造、销售、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 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尚和(上海)海洋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和海工”),注册资本 6,3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郑文俊,公司持股比例 80%,注册地址:上海市 浦东新区灵岩南路 728 号 13 幢,经营范围:机械设备及配件的设计、安装、销 售,金属材料的销售,国际海运辅助业务,从事建筑工程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连云港振江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振江”),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翟滨滨,公司持股比例 100%,注册地址:江苏 灌云经济开发区镜花缘路 58 号,经营范围:轨道交通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 售;承接各类钢结构件的生产和热镀锌加工、静电喷塑、喷沙及喷锌;紧固件、非 标准紧固件的制造、加工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4、振江开特(连云港)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江开特”),注册资 2 本 10,0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胡文,公司持股比例 100%,注册地址:江苏 灌云经济开发区镜花缘路 58 号,经营范围:金属结构件、机械设备的研发、制 造、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江阴振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科技”),注册资本 500.00 万 元,法定代表人:胡震,公司持股比例 100%,注册地址:江阴市临港街道江市 路 28 号,经营范围:风力发电设备、太阳能光伏组件的研究、开发、制造、加 工;道路货物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 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上海底特精密紧固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底特”),注册资本 5,236.33 万元,法定代表人:杨大泓,公司持股比例 91.14%,注册地址:上海 市嘉定工业区福海路 1055 号第 7 幢 3 楼,经营范围:生产汽车齿轮箱、驱动桥 总成用的不松动紧固件,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苏州施必牢精密紧固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施必牢”),注册资本 8,5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杨大泓,公司间接持股比例 91.14%,注册地址: 苏州市城厢镇胜泾路 169 号,经营范围:开发、生产、加工精密紧固件、机械设 备及零配件、刀具,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自营 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 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连云港施必牢精密紧固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施必牢”),注册资 本 4,0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杨大泓,公司间接持股比例 91.14%,注册地址: 连云港市灌云县经济开发区镜花缘路 58 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机械设备销售;紧固件销售; 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 3 紧固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通用零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上海荣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荣太”),注册资本 10,000.00 万 元,法定代表人:毛浩然,公司持股比例 100%,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叶城 路 1288 号 6 幢 J2385 室,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金属材料销售;建筑 材料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 无船承运业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 10、荣太(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太香港”),注册资本 50.00 万 港币,首任董事:毛浩然,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荣太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0%,注册地址:香港九龙尖沙咀广东道 17 号海港城环球金融中心南座 13A 楼 06 室,经营范围:远洋运输远洋货运,仓储,报关等一系列供应链管理服务, 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公司 总资产 负债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无锡航工 30,376.30 27,404.39 2971.91 56,900.18 90.50 尚和海工 62,855.45 46,189.24 16,666.21 13,968.94 5,430.76 连云港振江 61,078.80 53,026.00 8,052.80 17,336.10 -1,170.15 振江开特 21,571.86 21,492.72 79.14 22,710.82 -968.19 江阴振江 5,861.10 5,098.03 763.06 21,840.52 59.20 上海底特 25,374.94 3,368.50 22,006.44 11,613.10 470.50 苏州施必牢 30,984.82 20,783.32 10,201.51 18,503.54 606.99 连云港施必牢 4,472.01 1,273.57 3,198.44 495.72 -297.35 上海荣太 17,810.27 7,462.63 10,347.65 15,717.57 44.17 4 荣太香港 15,800.07 12,198.07 3,602.00 10,200.25 -1,732.70 三、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展,保障金融机构授信顺利实施,由公司实际控 制人胡震、卜春华夫妇为授信提供相关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 保、质押担保等,具体方式以金融机构合同为准。胡震先生和卜春华女士为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无偿担保,提供担保期间不收取 担保费用,公司及子公司也不提供反担保。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胡震、卜春华夫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但尚需公 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 该议案的投票权。 四、授信相关事宜的办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向 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事项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授 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及担保(包 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质押、融资租赁、售后回租等)有关的合 同、决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五、该事项涉及的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决议 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 议案》,关联董事胡震回避表决,其他参与表决的非关联董事全部同意。本议案 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决议 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5 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 议案》,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签署了事前认可的同意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 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 解决了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体现了公司股东对公 司的支持,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 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 一致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将 在公司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进行回避。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9,761.29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8.82%。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等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申请授信 额度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 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的要 求;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 方担保事项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所 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6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