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赵建州) 上市公司: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思维列控 股票代码:603508 信息披露义务人:赵建州 住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新兴街 通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新兴街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19 年 1 月 8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 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拥有的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 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 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利润补偿协议》,思维列控拟向交易对方发行 股份 30,477,963 股及支付现金 547,999,990.74 元的方式购买蓝信科技 51%股权, 其中向信息披露义务人支付股份 24,518,933 股及支付现金 499,999,992.54 元。在 定价基准日至股份上市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 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亦将作相应调整。2018 年 5 月 22 日, 公司公告拟实施每股派 0.3125 元现金(含税)的权益分派事项,除权(息)日 为 2018 年 5 月 28 日。自本次权益分派事项除权(息)日开始,公司本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除外)拟发行 A 股股票数量相应调整为 30,774,051 股,其中向信息披露义务人支付股份调整为 24,757,130 股。本次交易完成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思维列控的股权比例将由 0%增至 12.98%(由于本次发行股 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此处未考虑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金的影响)。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持股目的........................................................................................................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5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6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7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8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思维列控 指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 本次重组、本次交易 指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式购买河南蓝信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51%股权 蓝信科技、标的公司 指 河南蓝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指 蓝信科技51%股权 西藏蓝信 指 西藏蓝信投资有限公司 蓝信科技于本次交易前的2名股东,即赵建州、西藏蓝 交易对方、补偿义务人 指 信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赵建州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本报告书 指 告书(一)》 公司与交易对方于2018年5月26日签署的《河南思维自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指 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与赵建州、西藏蓝信投资有限公 买资产协议》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公司与交易对方于2018年5月26日签署的《河南思维自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指 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与赵建州、西藏蓝信投资有限公 买资产的利润补偿协议》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利润补偿协议》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由公司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专项 审计报告确定的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指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非经常性损益指《公开发行证券 利润、扣非后净利润 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 的定义 经公司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净利润 指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审计基准日、评估基准日 指 2018年3月31日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信建投证券、中信建投、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 大华、审计机构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律师事务所、律所、 指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君合 评估机构、国融兴华 指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标的资产办理完毕过户至公司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 交割日 指 续之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姓名 赵建州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1010319600308**** 住所/通讯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新兴街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否 地区的居留权 赵建州先生,1991年4月至2012年7月历任郑州铁路局(现中国铁路郑州局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郑州铁路局”)电务检测所试验员、技术员、助理工程 师、通信试验维修中心副主任、电务检测所副主任、电务检测所调研员(内退); 2010年5月,赵建州先生完成内退手续,不再担任实质性职务,不具备相应职权; 2012年7月,赵建州先生正式辞去郑州铁路局电务检测所工作;2012年7月至今, 在蓝信科技任重要管理职务,其中,2013年11月-2015年4月任蓝信科技董事长、 总经理,2015年4月-2018年4月任蓝信科技董事长,2018年4月至今任蓝信科技董 事长、总经理。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根据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利润补偿协议》,思 维列控拟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30,477,963股及支付现金547,999,990.74元的方式 购买蓝信科技51%股权,其中向信息披露义务人支付股份24,518,933股及支付现 金499,999,992.54元。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上市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 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亦将作相应调 整。 2018年5月22日,公司公告拟实施每股派0.3125元现金(含税)的权益分派 事项,除权(息)日为2018年5月28日。自本次权益分派事项除权(息)日开始,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除外)拟发行A股股票数量相应调整 为30,774,051股,其中向信息披露义务人赵建州支付股份调整为24,757,130股。 本次交易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思维列控的股权比例将由0%增至 12.9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 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其 他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赵建州以其持有的蓝信科技股权认 购本次思维列控非公开发行股份 24,757,130 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数量和比例 本次交易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思维列控限售流通股24,757,130股, 股权比例将由0%增至12.98%。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思维列控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利润补偿协议》,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 下: (一)交易对价及支付方式 在本次交易中,思维列控将以发行股份以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交易对方支付 收购对价,其中支付现金对价占比为35.82%,支付股份对价占比为64.18%。 出资金额 因转让蓝信科技股权而 上市公司支付方式 序号 交易对方 持股比例 (元) 获得的交易对价(元) 现金(元) 股份(股) 1 赵建州 28,043,478 43.00% 1,290,000,013.80 499,999,992.54 24,757,130 2 西藏蓝信 5,217,390 8.00% 239,999,944.80 47,999,998.20 6,016,921 合计 33,260,868 51.00% 1,529,999,958.60 547,999,990.74 30,774,051 (二)股份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上市公司在与交易对方进行充分、平等协商的基础上, 充分考虑各方利益,确定发行价格为32.22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日思维列控股票的交易均价的90%。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上市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 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2018年5月22日,公司公告拟实施每股派0.3125元现金(含税)的权益分派 事项,除权(息)日为2018年5月28日。自本次权益分派事项除权(息)日开始,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除外)拟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31.91 元/股。 (三)股份发行数量 据公司与交易对方已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本次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除外)拟发行A股股票数量合计为30,477,963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上市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 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亦将作相应调整。 2018年5月22日,公司公告拟实施每股派0.3125元现金(含税)的权益分派 事项,除权(息)日为2018年5月28日。自本次权益分派事项除权(息)日开始,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除外)拟发行A股股票数量相应调整 为30,774,051股,其中向信息披露义务人赵建州支付股份调整为24,757,130股。 (四)现金支付进度 1、自《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签署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 司向赵建州预付股权转让款1.30亿元。若本次交易通过中国证监会的审批,前述 1.30亿元预付股权转让款作为公司已支付现金对价的一部分;若《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解除,赵建州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归还公司已预付股权转 让款1.30亿元。 2、若本次交易配套资金募集净额不低于5.48亿元,前述1.30亿元预付股权转 让款将以配套资金进行置换,剩余现金对价4.18亿元由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交易对方支付。 3、若本次交易配套资金募集净额低于5.48亿元,前述1.30亿元预付股权转让 款将以配套资金进行置换,扣除置换资金后剩余的配套资金(如有)应自其募集 到位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交易对方支付,不足部分由公司分期支付,不晚于 每年度结束前支付1.00亿元,当年支付完毕后剩余现金对价不足1.00亿元的,公 司于下个年度一次性付清;同时,公司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利息并向交 易对方付息,自本次交割日起计息,直至剩余现金对价全部支付完毕。为免疑义, 利息计算的金额基数根据分期付款的实施情况递减。公司有权向交易对方提前全 部或部分支付剩余价款,在此情形下,公司需承担的利息相应减少。 (五)利润承诺、业绩补偿及奖励安排 1、利润承诺期间 补偿义务人对公司的利润承诺期为2019年至2021年。 2、利润承诺 补偿义务人承诺,蓝信科技在利润承诺期内的扣非后净利润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 金额 1 2019年承诺扣非后净利润 16,900万元 2 2020年承诺扣非后净利润 21,125万元 3 2021年承诺扣非后净利润 25,350万元 3、承担利润补偿义务的主体 补偿义务人按照如下比例承担利润补偿义务: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元) 持股比例 承担的利润补偿义务比例 1 赵建州 28,043,478.00 43.00% 84.31% 2 西藏蓝信投资有限公司 5,217,390.00 8.00% 15.69% 合计 33,260,868.00 51.00% 100.00% 4、业绩补偿安排 公司与补偿义务人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根据蓝信科技2019年至2021年利润 完成情况进行业绩补偿: (1)经审计后,若蓝信科技2019年至2021年累计实际净利润未达到蓝信科 技补偿义务人累计承诺净利润但不低于蓝信科技补偿义务人累计承诺净利润的 80%时,补偿义务人应补偿金额的计算: 补偿金额=(蓝信科技补偿义务人2019年~2021年累计承诺净利润-蓝信科技 2019年~2021年累计实际净利润)×51% 在此情形下,蓝信科技补偿义务人以现金方式向思维列控支付补偿款。 公司应在蓝信科技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的1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补 偿义务人支付上述补偿金额,补偿义务人应在收到公司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以现 金(包括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公司。 (2)经审计后,若蓝信科技2019年至2021年累计实际净利润低于蓝信科技 补偿义务人累计承诺净利润的80%时,补偿义务人应补偿金额的计算 补偿金额=(蓝信科技补偿义务人2019年~2021年累计承诺净利润-蓝信科技 2019年~2021年累计实际净利润)÷蓝信科技补偿义务人2019年~2021年累计承诺 净利润×本次交易价格×90% 在此情形下,蓝信科技补偿义务人须优先以取得的思维列控的股份进行补偿 (思维列控以1元回购),不足部分由补偿义务人以现金方式一次性补足。 公司应在蓝信科技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30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以 人民币1.00元总价回购并注销补偿义务人应补偿的股份,并以书面方式通知补偿 义务人,补偿义务人应补偿的股份数量=补偿金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 票发行价格;补偿义务人取得的公司股份总数不足补偿的部分,由补偿义务人以 现金补偿。 5、业绩奖励安排 公司与补偿义务人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根据蓝信科技2019年至2021年利润 完成情况进行业绩奖励: (1)2019年至2021年业绩奖励金额的计算 若蓝信科技2019年~2021年累计实际净利润超过2019年~2021年累计承诺净 利润,思维列控向补偿义务人支付的业绩奖励金额如下: 业绩奖励金额=(蓝信科技2019年~2021年累计实际净利润-蓝信科技补偿义 务人2019年~2021年累计承诺净利润)×51%×50% 上述业绩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本次交易价格的20%,即3.06亿元。 (2)业绩奖励金额的结算 交易双方同意,在蓝信科技2021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30个工作日内,思维列 控以自有资金向补偿义务人支付业绩奖励金额,各补偿义务人的业绩奖励金额依 据其承担的利润补偿义务比例进行计算,业绩奖励产生的相关税费由获得奖励的 对象自行承担。 6、扣非后净利润的确定 业绩承诺期内,由公司指定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蓝信科技 2019年至2021年各会计年度进行审计,蓝信科技2019年至2021年各会计年度的扣 非后净利润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专项审计报告为准。由此发 生的审计费用由思维列控承担,前述费用应以市场价为准。 (六)过渡期损益安排 自审计基准日起至交割日为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如标的资产实现收益或者 其他原因导致净资产增加,则标的资产实现的全部收益或净资产增加部分由公司 享有;在过渡期内,如标的资产发生亏损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净资产减少,则标的 资产出现的亏损或净资产减少部分,由补偿义务人以现金方式全额向公司弥补, 补偿义务人应按《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签署日各自持有蓝信科技 股权的比例承担补偿义务。 关于标的资产自审计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的损益,由公司指定的具有证券业 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在交割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审计确认盈亏情况;若标的资产发 生亏损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净资产减少,则补偿义务人应在上述审计报告出具之日 起15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公司全额补足。 (七)关于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思维列控于本次发行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思维列控 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自审计基准日起至交割日期间,蓝信科技不得向股东宣告分派或实际分配利 润。交割日后,蓝信科技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思维列控享有。 (八)股份限售期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赵建州、西藏蓝信以其 持有的蓝信科技股权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的限售期如下:若蓝信科技2018年扣非 后净利润不低于1.30亿元,赵建州、西藏蓝信以持有蓝信科技股权认购而取得的 思维列控股份,在扣除已补偿股份(若有)的数量后,自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后可以解锁;如蓝信科技2018年扣非后净利润低于1.30亿元,赵建州、西藏 蓝信以持有蓝信科技股权认购而取得的思维列控股份,在扣除已补偿股份(若有) 的数量后,自股份上市之日起四十八个月后可以解锁。 限售期内,赵建州、西藏蓝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思维列控股份因思维列 控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变动增加的部分,亦将遵守上述约定。 若上述股份限售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各方同意根据 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且无需再次提交各方董事会、股东 (大)会或其他内部有权审批机构审议。 四、本次交易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一)思维列控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8年7月13日,思维列控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实质 条件的议案》、《关于<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重组方案及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 2018年7月30日,思维列控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实质 条件的议案》、《关于<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 (二)标的公司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蓝信科技已作出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同意思维列控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的方式购买赵建州、西藏蓝信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51%股权。 (三)中国证监会已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18年11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河南思维自动化设 备股份有限公司向赵建州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 可[2018]1979号),核准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已经完成所有需要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不存在 尚需履行的决策或审批程序。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因与上市公司或者其关 联人签署协议或者作出安排,在协议或安排生效后,或者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具 有与《上市规则》所列举的关联方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被视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 本次交易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超过5%。同时, 根据交易双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 交易双方同意由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待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正式担任公司董事,故信息披露 义务人应被视为上市公司关联方。 六、用于认购新股的非现金资产的审计、评估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用于认购思维列控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的资产为蓝信科 技43.00%股权。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蓝信科技出具的“大华审字 [2018]009057号”《审计报告》,蓝信科技截至2018年3月31日的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合计56,502.16万元,蓝信科技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1-3月分别 实现营业收入26,357.07万元、30,333.90万元和7,769.94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净利润9,153.76万元、9,968.44万元、3,460.56万元。 根据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国融兴华评报字(2018)第 080048号”《评估报告》,本次评估以2018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蓝信科技 100%的股东权益价值进行评估,采用收益法对蓝信科技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 评估值为300,355.22万元。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蓝信科技51%股权的价格为 15.30亿元。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19]000003号” 《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9年1月2日止,赵建州、西藏蓝信持有的蓝信科 技的股权已变更登记。思维列控已收到蓝信科技32.73%的股权。本次蓝信科技 32.73%的股权收购支付对价为981,999,967.41元。上述股份发行后,思维公司股 本增加人民币30,774,051.00元。截至2019年1月2日止,思维列控变更后的注册资 本金额为人民币190,774,051.00元,股本为人民币190,774,051.00元。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 若蓝信科技2018年扣非后净利润不低于1.30亿元,信息披露义务人以持有蓝 信科技股权认购而取得的思维列控股份,在扣除已补偿股份(若有)的数量后,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可以解锁;如蓝信科技2018年扣非后净利润低于 1.30亿元,信息披露义务人以持有蓝信科技股权认购而取得的思维列控股份,在 扣除已补偿股份(若有)的数量后,自股份上市之日起四十八个月后可以解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前述股份锁定期要求外,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本 次交易取得的股份不存在股份质押、司法冻结及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 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本次交易不存在为 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本报告书原件及所提及的合同、协议。 二、备查文件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 97 号 公司电话:0371-60671678 公司传真:0371-60671552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赵建州 2019 年 1 月 8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河南思维自动化 上市公司名称 设 备 股 份 有 限 公 上市公司所在地 河南省郑州市 司 股票简称 思维列控 股票代码 603508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赵建州 河南省郑州市 注册地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信息披露义务人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否√ 是 否 为 上 市 公 司 是□ 否√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持股数量:0 股,持股比例:0%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 本次交易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思维列控的股权比例 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 将由 0%增至 12.98%(由于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 数量及变动比例 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此处未考虑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 是 □ 否 √ 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 是 □ 否 √ 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 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 是 □ 否 □ 不适用 √ 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 是 □ 否 □ 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 的其他情形 不适用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仅为《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赵 建州)》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赵建州 2019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