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 之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一九年一月 1 声明与承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独立财务顾问”) 接受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维列控”、“上市公司”、 “公司”)的委托,担任思维列控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重 组管理办法》等法律规范的有关规定,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 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本独立财务顾问经过审慎调查,出具本次重组 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本独立财务顾问声明如下: (一)本核查意见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交易各方提供,本次交易各方均已 向本独立财务顾问保证:其所提供的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 表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三)本核查意见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核查意 见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 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2 释 义 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 本核查意见 指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公司、上市公司、思维列控 指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蓝信科技、蓝信有限、标的 河南蓝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河南蓝信科技股份有限公 指 公司 司、河南蓝信科技有限公司 西藏蓝信 指 西藏蓝信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蓝信 指 北京蓝信汇智科技有限公司 蓝信软件 指 河南蓝信软件有限公司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次 金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河南蓝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指 重大资产重组 51.00%股权(出资额为33,260,868.00元,四舍五入为51% 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蓝信 河南蓝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51.00%的股权(出资额为 指 科技51%的股权 33,260,868.00元,四舍五入为51%股权) 交易对方 指 蓝信科技于本次交易前的2名股东,即赵建州、西藏蓝信 补偿义务人 指 蓝信科技于本次交易前的2名股东,即赵建州、西藏蓝信 中信建投、中信建投证券、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 大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评估师、国融兴 指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华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与赵建州、西藏蓝信 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中,公 司为购买蓝信科技51.00%股权而向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 本次交易价格 指 对价,包括现金对价和股份对价,共1,529,999,958.60元(四 舍五入到万位为153,000.00万元,四舍五入到亿位为15.30 亿元) 公司与交易对方于2018年5月26日签署的《河南思维自动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指 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与赵建州、西藏蓝信投资有限公司发 买资产协议》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公司与交易对方于2018年5月26日签署的《河南思维自动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指 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与赵建州、西藏蓝信投资有限公司发 买资产的利润补偿协议》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利润补偿协议》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与赵建州、西藏蓝信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指 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和 买资产补充协议》 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报告书、重组报告书 指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蓝信科技51%股权过户至思维列控名下并完成工商变更登 交割日 指 记之日 评估基准日 指 2018年3月31日 3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说明: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 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4 目 录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 6 二、本次交易决策过程 .............................................................................................. 12 三、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 12 四、验资情况 .............................................................................................................. 13 五、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 13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整 .................. 13 七、重组实施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 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 .............. 13 八、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 14 九、本次交易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和风险 .................................................................. 14 十、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意见 ...................................................................................... 15 5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一)本次交易方案 本次交易包括两部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金。 2018 年 5 月 26 日,公司与蓝信科技股东赵建州、西藏蓝信签署了《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2018 年 5 月 26 日,公司与蓝信科技股东赵建州、 西藏蓝信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利润补偿协议》。本次交易中, 公司拟以 15.30 亿元的价格向赵建州先生、西藏蓝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赵 建州先生、西藏蓝信合计持有的蓝信科技 51%股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 10 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9.80 亿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购买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 支付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费用、铁路人车物一体化安全防护系统项目、应答器 传输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高铁移动视频综合应用平台项目。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 终配套融资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经 2018 年 4 月 13 日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思维列控 实施了以现金方式收购蓝信科技 49%股权,并于当月完成蓝信科技 49%股权交 割。本次交易完成后,思维列控将持有蓝信科技 100%的股权。 (二)本次交易标的定价 本次交易的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交易标的的评估价 值为依据,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最终采用 收益法的评估结果确定交易标的的评估价值。截至评估基准日(2018年3月31日), 蓝信科技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 56,502.16万元,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 300,355.22万元,较评估基准日蓝信科技股东权益增值率为431.58%。 各方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下,协商确定蓝信科技51.00%股权的价格为15.30 亿元,并约定根据标的公司未来业绩情况按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 利润补偿协议》的相关约定进行补偿和奖励。 6 (三)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情况 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股份 对象为交易对方赵建州、西藏蓝信。交易对方以其各自持有的标的公司的股权为 对价认购新发行股份。 3、交易对价及支付方式 在本次交易中,思维列控以发行股份以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交易对方支付收 购对价,其中支付现金对价占比为35.82%,支付股份对价占比为64.18%。根据 公司与交易对方已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公司向本次交 易对方的具体支付情况如下: 出资金额 因转让蓝信科技股权而 上市公司支付方式 序号 交易对方 持股比例 (元) 获得的交易对价(元) 现金(元) 股份(股) 1 赵建州 28,043,478 43.00% 1,290,000,013.80 499,999,992.54 24,518,933 2 西藏蓝信 5,217,390 8.00% 239,999,944.80 47,999,998.20 5,959,030 合计 33,260,868 51.00% 1,529,999,958.60 547,999,990.74 30,477,963 2018年5月22日,公司公告拟实施每股派0.3125元现金(含税)的权益分派 事项,除权(息)日为2018年5月28日。自本次权益分派事项除权(息)日开始,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除外)向交易对方的具体 支付情况调整如下: 出资金额 因转让蓝信科技股权而 上市公司支付方式 序号 交易对方 持股比例 (元) 获得的交易对价(元) 现金(元) 股份(股) 1 赵建州 28,043,478 43.00% 1,290,000,013.80 499,999,992.54 24,757,130 2 西藏蓝信 5,217,390 8.00% 239,999,944.80 47,999,998.20 6,016,921 合计 33,260,868 51.00% 1,529,999,958.60 547,999,990.74 30,774,051 4、股份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上市公司在与交易对方进行充分、平等协商的基础上, 充分考虑各方利益,确定发行价格为32.22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7 日思维列控股票的交易均价的90%。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上市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 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2018年5月22日,公司公告拟实施每股派0.3125元现金(含税)的权益分派 事项,除权(息)日为2018年5月28日。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完毕后,公司本次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除外)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31.91 元/股。 5、股份发行数量 据公司与交易对方已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本次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除外)拟发行A股股票数量合计为 30,477,963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上市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 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亦将作相应调整。 2018年5月22日,公司公告拟实施每股派0.3125元现金(含税)的权益分派 事项,除权(息)日为2018年5月28日。自本次权益分派事项除权(息)日开始,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除外)拟发行A股股票数 量相应调整为30,774,051股。 6、现金支付进度 (1)自《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签署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司向赵建州预付股权转让款1.30亿元。若本次交易通过中国证监会的审批,前 述1.30亿元预付股权转让款作为公司已支付现金对价的一部分;若《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解除,赵建州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归还公司已预付股权 转让款1.30亿元。 (2)若本次交易配套资金募集净额不低于5.48亿元,前述1.30亿元预付股权 转让款将以配套资金进行置换,剩余现金对价4.18亿元由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 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交易对方支付。 (3)若本次交易配套资金募集净额低于5.48亿元,前述1.30亿元预付股权转 让款将以配套资金进行置换,扣除置换资金后剩余的配套资金(如有)应自其募 集到位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交易对方支付,不足部分由公司分期支付,不晚 8 于每年度结束前支付1.00亿元,当年支付完毕后剩余现金对价不足1.00亿元的, 公司于下个年度一次性付清;同时,公司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利息并向 交易对方付息,自本次交割日起计息,直至剩余现金对价全部支付完毕。为免疑 义,利息计算的金额基数根据分期付款的实施情况递减。公司有权向交易对方提 前全部或部分支付剩余价款,在此情形下,公司需承担的利息相应减少。 7、利润承诺、业绩补偿及奖励安排 (1)利润承诺期间 补偿义务人对公司的利润承诺期为2019年至2021年。 (2)利润承诺 补偿义务人承诺,蓝信科技在利润承诺期内的扣非后净利润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 金额 1 2019年承诺扣非后净利润 16,900万元 2 2020年承诺扣非后净利润 21,125万元 3 2021年承诺扣非后净利润 25,350万元 (3)承担利润补偿义务的主体 补偿义务人按照如下比例承担利润补偿义务: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元) 持股比例 承担的利润补偿义务比例 1 赵建州 28,043,478.00 43.00% 84.31% 2 西藏蓝信投资有限公司 5,217,390.00 8.00% 15.69% 合计 33,260,868.00 51.00% 100.00% (4)业绩补偿安排 公司与补偿义务人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根据蓝信科技2019年至2021年利润 完成情况进行业绩补偿: ①经审计后,若蓝信科技2019年至2021年累计实际净利润未达到蓝信科技补 偿义务人累计承诺净利润但不低于蓝信科技补偿义务人累计承诺净利润的80% 时,补偿义务人应补偿金额的计算: 补偿金额=(蓝信科技补偿义务人2019年~2021年累计承诺净利润-蓝信科技 2019年~2021年累计实际净利润)×51% 在此情形下,蓝信科技补偿义务人以现金方式向思维列控支付补偿款。 公司应在蓝信科技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的1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补 偿义务人支付上述补偿金额,补偿义务人应在收到公司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以现 金(包括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公司。 9 ②经审计后,若蓝信科技2019年至2021年累计实际净利润低于蓝信科技补偿 义务人累计承诺净利润的80%时,补偿义务人应补偿金额的计算 补偿金额=(蓝信科技补偿义务人2019年~2021年累计承诺净利润-蓝信科技 2019年~2021年累计实际净利润)÷蓝信科技补偿义务人2019年~2021年累计承诺 净利润×本次交易价格×90% 在此情形下,蓝信科技补偿义务人须优先以取得的思维列控的股份进行补偿 (思维列控以1元回购),不足部分由补偿义务人以现金方式一次性补足。 公司应在蓝信科技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30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以 人民币1.00元总价回购并注销补偿义务人应补偿的股份,并以书面方式通知补偿 义务人,补偿义务人应补偿的股份数量=补偿金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 票发行价格;补偿义务人取得的公司股份总数不足补偿的部分,由补偿义务人以 现金补偿。 (5)业绩奖励安排 公司与补偿义务人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根据蓝信科技2019年至2021年利润 完成情况进行业绩奖励: ①2019年至2021年业绩奖励金额的计算 若蓝信科技2019年~2021年累计实际净利润超过2019年~2021年累计承诺净 利润,思维列控向补偿义务人支付的业绩奖励金额如下: 业绩奖励金额=(蓝信科技2019年~2021年累计实际净利润-蓝信科技补偿义 务人2019年~2021年累计承诺净利润)×51%×50% 上述业绩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本次交易价格的20%,即3.06亿元。 ②业绩奖励金额的结算 交易双方同意,在蓝信科技2021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30个工作日内,思维列 控以自有资金向补偿义务人支付业绩奖励金额,各补偿义务人的业绩奖励金额依 据其承担的利润补偿义务比例进行计算,业绩奖励产生的相关税费由获得奖励的 对象自行承担。 (6)扣非后净利润的确定 业绩承诺期内,由公司指定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蓝信科技 2019年至2021年各会计年度进行审计,蓝信科技2019年至2021年各会计年度的扣 10 非后净利润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专项审计报告为准。由此发 生的审计费用由思维列控承担,前述费用应以市场价为准。 8、过渡期损益安排 自审计基准日起至交割日为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如标的资产实现收益或者 其他原因导致净资产增加,则标的资产实现的全部收益或净资产增加部分由公司 享有;在过渡期内,如标的资产发生亏损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净资产减少,则标的 资产出现的亏损或净资产减少部分,由补偿义务人以现金方式全额向公司弥补, 补偿义务人应按《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签署日各自持有蓝信科技 股权的比例承担补偿义务。 关于标的资产自审计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的损益,由公司指定的具有证券业 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在交割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审计确认盈亏情况;若标的资产发 生亏损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净资产减少,则补偿义务人应在上述审计报告出具之日 起15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公司全额补足。 9、关于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思维列控于本次发行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思维列控 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自审计基准日起至交割日期间,蓝信科技不得向股东宣告分派或实际分配利 润。交割日后,蓝信科技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思维列控享有。 10、股份限售期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赵建州、西藏蓝信以其 持有的蓝信科技股权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的限售期如下:若蓝信科技2018年扣非 后净利润不低于1.30亿元,赵建州、西藏蓝信以持有蓝信科技股权认购而取得的 思维列控股份,在扣除已补偿股份(若有)的数量后,自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后可以解锁;如蓝信科技2018年扣非后净利润低于1.30亿元,赵建州、西藏 蓝信以持有蓝信科技股权认购而取得的思维列控股份,在扣除已补偿股份(若有) 的数量后,自股份上市之日起四十八个月后可以解锁。 限售期内,赵建州、西藏蓝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思维列控股份因思维列 控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变动增加的部分,亦将遵守上述约定。 若上述股份限售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各方同意根据 11 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且无需再次提交各方董事会、股东 (大)会或其他内部有权审批机构审议。 二、本次交易决策过程 1、2018年5月25日,西藏蓝信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向思维列控转让其 所持有蓝信科技股权的相关事宜。 2、2018年5月25日,蓝信科技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赵建州、西藏蓝信向思 维列控转让其所持蓝信科技51%股权的相关议案。 3、2018年5月26日,思维列控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议案。 同日,思维列控与交易对方赵建州、西藏蓝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利润补偿协议》。 4、2018年7月13日,思维列控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等相关议案。 5、2018年7月30日,思维列控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等相关议案。 6、2018年10月29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2018年第52次 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通过。 7、2018年11月30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向赵建州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8]1979号)。 三、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在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持有蓝信科技49%股权。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 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蓝信科技51%股权。 根据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于2018年12月19日核 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78508010XY),截至本核查意见 12 出具之日,蓝信科技因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过户事宜已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蓝信科技成为思维列控的全资子公司。 (二)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上市公司已于2019年1月4日就本次增发的30,774,051股股份向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并于同日收到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新增股份登 记工作已完成,确认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增发股份30,774,051股,均为有 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增发后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190,774,051股。 四、验资情况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已 于 2019 年 1 月 2 日 出 具 《 验 资 报 告 》 ( 大 华 验 字 [2019]000003号),审验了思维列控本次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思维列控原 注册资本(股本总额)为人民币160,000,000.00元,本次新增注册资本(股本总 额 ) 人 民 币 30,774,051.00 元 , 变 更 后 的 注 册 资 本 ( 股 本 总 额 ) 为 人 民 币 190,774,051.00元。 五、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经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本次涉及资产交割和发行股份过程中未发现相关实际 情况与此前披露的有关资产的权属情况及历史财务数据信息存在差异的情况。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整 经独立财务顾问核查,自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重组的核准批复后至 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更换情况。 七、重组实施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 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 保的情 经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在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没有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 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提供担保的情形。 13 八、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涉及的相关协议及履行情况 2018 年 5 月 26 日,思维列控与赵建州、西藏蓝信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利润补偿协议》。2018 年 10 月 7 日,思维列控与赵建州、西藏蓝信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补充协议》。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述协议均已生效,交易各方已履行完毕或正在 履行该等协议,未出现违反协议约定的情况。 (二)本次发行涉及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交易对方对股份锁定、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竞业禁止等方面做出了相关承诺。相关承诺的主要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中披露。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相关承诺履行情况良好,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九、本次交易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和风险 本次交易后续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思维列控尚需按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的约定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 2、思维列控尚需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办理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募集配套 资金事宜的相关手续,但最终募集配套资金实施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的实施; 3、思维列控尚需就本次交易涉及的新增注册资本、公司章程修订等事项向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4、相关各方需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承诺事项; 5、思维列控尚需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就有关后续事项及时披露。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完成上述后续事项不存在 14 实质性法律障碍或重大法律风险。 十、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 1、本次重组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实施过程操作规范; 2、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已完成标的资产的过户,标的公司已经完成相应的 工商变更; 3、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新增 30,774,051 股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 4、标的资产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差异,相关协议及承诺 已切实履行或正在履行中;重组实施过程中,未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 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亦未发生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 供担保的情形;没有迹象表明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存在风险和障碍。 (以下无正文) 15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 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王万里 赵龙 刘诗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