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维列控: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2019-03-14
证券代码:603508 证券简称:思维列控 公告编号:2019-029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
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信息提示:
激励对象人数:因 2 名激励对象离职,激励人数由 106 人调整为 104 人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 400 万股调整为 396.47 万股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3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思维列控 2019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9 年 1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相关事项发表了的独
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韩琳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
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
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2019 年 1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
3、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0 日起通过宣传栏公示了《思维列控 2019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
间自 2019 年 1 月 10 日至 2019 年 2 月 21 日,截止公示期满,除子公司 2 名激励
对象(秦宁、王义伟)离职外,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针对本次激励对象的异议。
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4 日披露了《思维列控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4、2019 年 3 月 1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思维列控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9 年 3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19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广东华商律
师事务所出具了《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调整及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书》。
二、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的情况
鉴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有 2 名
激励对象(秦宁、王义伟)离职,董事会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本次激
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 106 名调整为 104 名,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400 万
股调整为 396.47 万股。
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实。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公司当前总
序号 姓名 职务
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股本的比例
董事
1 解宗光 32.00 8.07% 0.17%
副总经理
2 苏站站 财务总监 16.00 4.04% 0.08%
3 焦炳岩 副总经理 16.00 4.04% 0.08%
4 石战成 副总经理 16.00 4.04% 0.08%
5 徐景胜 副总经理 8.00 2.02% 0.04%
6 卢利勇 副总经理 2.33 0.59% 0.01%
其他人员共 98 人 306.14 77.22% 1.60%
合计 104 人 396.47 100.00% 2.08%
注: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
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
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本次调整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及授予数量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
草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
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
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
次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对上述事项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激励计
划调整及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授予日的
确定、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等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
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满足。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和授予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5、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调整及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