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维列控:独立董事制度修订说明2020-12-24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修订说明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 第六条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下列人员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不得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一)在本公司或者本公司的附属企业 (一)在本公司或者本公司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 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
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 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
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 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
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 等);
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 或者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
份 1%以上或者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 属;
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 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本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本公司 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属; 的人员;
(四)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
举情形的人员; 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五)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 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
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
责人);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
(七)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
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
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
人员;
(八)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其他人员;
(九)其他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
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增加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
第三十九条 上市公司可以建立必要的独立董
事责任保险制度,以降低独立董事正常履行职责
可能引致的风险。
第四十条 独立董事免职须经股东大会批准。独
立董事除非出现以下情形,不得在任期届满前被
免职:
(一)出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
形;
(二)独立董事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公司的董事
会会议;
(三)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
独立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对
任何与其辞职有关或其认为有必要引起股东和债
权人注意的情况进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