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维列控:思维列控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7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
职责,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等,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讨论,并对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监事会 2021 年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共 3 名,分别为监事会主席王培增先生,监事程玥女士和胡
春玲女士。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均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全体监事参
加了会议,弃权、反对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日期 会议名称 审议议案
2021 年 1 第四届监事会 审议通过了
月8日 第一次会议 1、《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
1、《公司 2020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分红规划》;
6、《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
议案》;
8、《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19 年第二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2021 年 4 第四届监事会
9、《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月 26 日 第二次会议
案》;
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关于确认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2、《关于审议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13、《关于审议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14、《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5、《关于蓝信科技 2020 年度业绩完成情况的议案》;
16、《关于计提 2020 年度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17、《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日期 会议名称 审议议案
1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加强对公司闲置资金管理的议案》;
20、《公司 2021-2023 年发展规划》;
21、《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审议通过了
1、《关于公司 2019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
2021 年 6 第四届监事会 条件成就的议案》;
月 21 日 第三次会议 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1 年 8 第四届监事会 审议通过了
月5日 第四次会议 1、《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审议通过了
1、《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1 年
第四届监事会 5、《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的议案》;
10 月 26
第五次会议 6、《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日
7、《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8、《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9、《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10、《公司董监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
11、《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12、《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通过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公司重大经营决策
合理,其程序合法有效;
2021 年审计部持续参与规范公司的运作与经营:通过开展专项审计和临时调查,识
别缺少监管的空白地带,逐步改善和规范各项业务操作,有效督促各责任部门对审计发
现问题的整改,推动公司不断提升规范管理水平、保障合法合规经营。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忠于职守、兢兢业业、开拓进取,未发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公
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通过查阅公司的财务资料,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部执行了财务制度的
相关规定,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 2020 年度、
2021 年度财务报表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确认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3、检查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
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现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
4、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
易决策制度》等制度的规定,且交易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5、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的意见
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进行了
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落实到生产经营的相应
环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2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
监督,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
合法性,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检查,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进一步加
强内部控制,防范经营风险,从而更好地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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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