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慕股份: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1-06-08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爱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对 2020 年
任期内的工作情况,做如下述职报告:
2020 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指引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
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会议,认真地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并就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做到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
或者个人影响与左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监督公司运作、维护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2020 年 1 月,公司原独立董事董安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独立董
事职务,2020 年 1 月,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补史克通先生为公
司独立董事。
目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龙涛先生、孙刚先生、史克通先生。
三位独立董事,拥有财务、金融、法律等相关专业资质及能力,分别在从事
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如下:
龙涛先生:195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曾任职于中央财经大学会计系、毕马威会计公司纽约分部、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查委员会委员、中港证券小组中方会计专家组成员、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现任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
行董事,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孙刚先生:196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
任职于北京市税务局,北京中伦信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总经理,中和
正信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总经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北京中贸华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
史克通先生: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任威海市永达高技术总公司职员;山东鲁中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北京
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等。2015 年 6 月至 2019 年 9 月担任昆山金利表面材
料应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1 年 6 月至今任北京金诚同达律师
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现任中国忠旺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主板上市)独
立董事,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市国资委任命)等
职务。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具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中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
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
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以严谨
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20 年,公司共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会议,在出席董事
会会议前,我们均提前详细阅读董事会通知中所列的各项议案和相关材料,
在审议议案时独立发表意见,依法表决。我们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对报告期内历次董事会所有议案均投出赞
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 亲自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姓名 应参加董 出席 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东大会
事会次数 次数 加会议 次数
龙涛 10 10 0 0 否 6
孙刚 10 10 0 0 否 6
史克通 9 9 0 0 否 6
董安生(离任) 1 0 0 1 否 0
注:公司独立董事董安生先生因身体原因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 1 次。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关注公司生产经
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态
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
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
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
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针对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我们认真进行审查,就公司对外担保、财务资
助、关联交易等情况,与公司高管、财务部等有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并现场调查,
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资料。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我们与其他董事、监事充分交
流,积极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就有关事项发表事前及独立专业意见,重点关注
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
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关注了公司 2017-
2020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特别是其必要性、客观性、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
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审议程序是否符合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认为公司关
联交易是按照“自愿,公平,等价、有偿” 的原则进行,有关交易确定的条款是
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价格是参照市场定价协商制定的,是一种公允、合理
的定价方式,交易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则和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
们对 2020 年度公司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核。 报告期内, 公司不存
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直接或间接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也不存在违规担保
和逾期担保事项。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常年聘任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严格遵循国家审计准则,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始终
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较好地履行了双
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董事会换届选举、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对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张荣明、高丽平、郑崝、宋玉惠、
孙刚、史克通、龙涛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其中,孙刚、史克通、龙涛为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程序合法,符合相关规定,上述董事具备董事相关
的任职资格,同意提名张荣明、高丽平、郑崝、宋玉惠、孙刚、史克通、龙涛组
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方面,公司聘任张荣明为总经理、聘任
杨彦为副总经理、聘任何林渠为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经我们审查,上述人员
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工作经验、管理能力和身体状况能够满足所聘岗位的任
职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况。聘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经认真审阅相
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章程》,
参照其他同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
薪酬方案合理,有利于调动和鼓励公司经营团队的积极性,使其更加勤勉尽责,
承担相应的责任,履行应尽的义务,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五)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稳步推进内控体系建设。
(六)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经了解核实,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均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相关制度进行规范运作。
四、其他工作情况
2020年度我们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临时股东大会;没有独立聘请外部
审计机构和独立财务顾问。
以上是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0年度履行工作职责的情况汇报。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为公司
健康发展谏言献策。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其他相关人员在我们履
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2021年,我们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尽责、
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龙涛、孙刚、史克通
2021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