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慕股份: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06-08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爱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
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
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认真贯
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的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确保董事会科学
决策和规范运作。
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0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概述
1、收入稳步增长,盈利持续提升。
2020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36,223.25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33%;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4,441.43 万元,比去年增长 32.66%;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8,203.25 万元,比去年增长 18.58%。
2020 年,新冠病毒疫情在全球范围内蔓延,导致全球经济下行,给国内外各
行各业带来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年初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积
极调整经营策略,在外部环境出现困难的情况下通过多种方式调动全员积极性,
稳增长、促发展,积极稳妥推进各项经营管理工作,不仅抵抗住了疫情的短期影
响,而且在报告期内提升了公司市场竞争力和利润水平。
2、推动公司登陆资本市场步伐,助推跨越发展。
报告期内,董事会积极推动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
工作。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3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申请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在中国证监会受理,并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由中国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登陆资本市场让公司在世界
和公众面前更加透明,收获更多志同道合的友人,同时也赋予了公司更多的使命
和责任,激励爱慕股份不断增强公司实力,以便更好的与全社会分享公司的经营
成果。
3、坚持自主研发创新。
2020 年度,公司继续大力发展自主研发创新,疫情情况下,研发投入稳定在
亿元以上规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取得了 294 项专利,其中发明专
利 100 项,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美山子制衣有限公司荣获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同行业中,公司研发竞争优势显著。
4、加大信息化建设,凸显数据赋能优势。
2020 年度,公司持续加大信息化建设方面投入,在以下方面取得了一定成
绩:(1)搭建混合云技术架构,为长期深度数字化运营提供了底层技术基础;
(2)完成核心业务系统的商品、会员及会员营销的中台微服务化改造,为前端
提供更敏捷、可扩展、可视化构建的基础;(3)以“内容运营”为导向,以消
费者友好,导购便捷连接为目标,开发及优化前端智慧工具,助力官方商城成为
消费者体验的优质场域,助力扩展线下门店无边界消费体验;(4)不断推进以
业财高度融合为目标的基础信息化建设,用现代化工具赋能高效管理。
5、继续深化品牌和渠道建设。
随着市场加速分化,各渠道分流,消费者渠道圈层明显。公司通过多品牌、
多渠道布局对标差异化消费人群,通过代言人宣传、品牌联名、IP 联名、社群营
销投放、达人直播、品牌自播等矩阵化品牌建设方式,分类触达各渠道消费者,
强化品牌及渠道势能,助力品牌力及渠道力提升。
6、持续完善内控管理,规范公司治理责任。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内控管理和公司治理,规范进行三会运作,组织董
监高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梳理、优化和完善内控制度,促进公司的合规发展。
二、董事会运行情况
1、董事会履职情况
2020 年,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
司的战略规划、经营情况、投资安排等各项事宜做出审议与决策。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
发挥专业职能作用,依照相关工作细则规定和议事规则规范运作,忠实、勤勉地
履行义务,就公司经营重要事项进行研究,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的参考意见
和建议。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
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在重大事项及有关需要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
立意见的事项均按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为董事会的
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
2、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0 年,公司董事会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体系中的作用,共召开了 6
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
通过的各项决议,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推动了
公司长期、稳健、可持续发展。
3、公司治理情况
2020 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规则及公司各项治理制
度的要求,规范公司三会运作,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和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
理层的权责范围和工作程序,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完善。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公司合规
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和提升公司依法规范管理、依法合规经营能力和水平,建
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实现公司合规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有效防范重大合规
风险,保障了公司高质量发展。
三、2021 年董事会工作重点
2021 年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文件和《公司章程》及相关内控制度规定,继续积
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营及治理水平。2021 年
公司董事会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公司董事会建设,提升公司治理能力。强化董事会下属提名、战略、
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建设;加强公司治理,不断完善规章制度,认
真筹划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科学高效地对重大事项做出决策;加强董事履
职培训,提升董事会履职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是主动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保证投资者与公司的沟通渠道畅通、多样,
提升公司资本市场形象,提高公司价值,持续吸引投资者。
三是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升公司规范运作的
透明度,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2021 年,公司董事会将更加忠实、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发挥公司治理层的
核心作用,进一步健全公司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
平,全面、有效地完成公司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