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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慕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爱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1-07-0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爱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爱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慕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
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爱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97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A股)
4,001.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0.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980.99万元,扣
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856.1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76,124.86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5月20日出具
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119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
储制度。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
等相关文件规定,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用于存放上
述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二、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资金使用额度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7亿元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

    (三)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四)实施主体及方式

    公司可使用上述现金管理额度,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
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银
行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
协议等。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五)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所购买的均是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产品,产品发行主体为银行。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
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在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
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
金安全,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
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进行的现金管理投资产品交易对方为银行,交易对方与公司、公司控
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
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1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93,866.52                       424,312.92
    负债总额                             48,435.26                         66,068.26
      净资产                             345,431.26                     358,244.66
       项目           2020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1 年 1-3 月(未经审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73,822.34                      17,236.29
    金流量净额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
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6.7
亿元,占公司2021年3月31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316.82%。公司此次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进行,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运行。
根据最新会计准则,公司将根据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类别不同,在资产负债表中
列示为“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相关现金管理产品均
属于流动资产,不对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等财务状况指标产生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收益属于投资所得,归属于投资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不对经营性现金流产生影响。

    五、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存在的风险情况如下:

    1、尽管公司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拟购买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
受宏观经济等因素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闲置情况、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变化适时适量购
买现金管理产品,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六、公司内部审议程序

    爱慕股份于2021年7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保
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爱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杨逸墨            俞康泽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