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慕股份: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2-04-27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各位董事: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审计
委员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尽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现就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为公司董事高丽平女
士、独立董事孙刚先生、独立董事史克通先生,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
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孙刚先生担任主任委员,成员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且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会计、法律、经济、行业等方面专业知识和经
验,能够胜任相关工作。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
《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共召开 5 次会议,具体如下:
1、2021 年 2 月 28 日,组织召开了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
的议案》、《关于爱慕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爱慕股
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预计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议案》4 个议案相关事项。
2、2021 年 5 月 18 日,组织召开了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1 个议案相关事项。
3、2021 年 6 月 7 日,组织召开了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 个议案相关事项。
4、2021 年 8 月 23 日,组织召开了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 个议案相关事项。
5、2021 年 10 月 27 日,组织组织召开了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1 个议案相关事项。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阅读会议材料,积极了解情况,对会议
议案展开讨论,最终形成会议决议。具体情况如下:
1、有效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的独
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立信
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此次公
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系公司战略发展和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需要。同意向公司董
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2、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和专业能力,指导编
写并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实施内部审计计划,审阅内部审
计工作报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的结果,督促相关问题的整改。有效防范公司经
营风险,确保公司财产安全,合理保证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企业
战略目标。
3、审阅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拟提交董事会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充分仔细的阅读和审慎的审
查,与独立董事、财务总监以及外部审计机构就公司的财务报告、审计关键事项
等进行确认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的整体情况,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4、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审计委员会详细审阅了公司 2020 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结合了公司实
际情况,内容涵盖公司治理、战略文化、人力资源管理、财务及预算管理、公司
业务管理等方面,贯穿于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层面和各个环节,发挥了
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
得到有效执行,信息披露、财务报告真实可靠,主要经营业务合法合规,达到了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基本健全、有效,未发现内部控制的
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公司聘请的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结合年度审计计划安排,充分听
取各方意见,积极进行相关协调工作,促进内外协同,提高审计效率,共同发挥
审计监督职能。
四、总体评价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勤勉
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公司内外部审计工
作,推动公司整体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保证了
公司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密切关注公司内
外部审计工作,继续发挥作用完善公司审计制度、提升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水平。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