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慕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4-27
证券代码:603511 证券简称:爱慕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
下简称“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有
关规定,于2021年1月1日起将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履行客户
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1 年 11 月 2 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
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
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
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
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
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根据上述准则要求,公司决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
相关会计政策,并对上年同期数进行追溯调整。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将相关运输成本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会计司相关实施问答的规定,将为履
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四、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为:
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
输成本,公司将其自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对公司主要影响如下:
将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进行列式,预计将
对于公司“毛利率”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对上年同期数进行追溯调整。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2021 年利润表同比数据的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20 年度变更前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的 2020 年度变更后
影响金额
营业成本 1,110,796,691.92 43,560,824.09 1,154,357,516.01
销售费用 1,409,249,696.93 -43,560,824.09 1,365,688,872.84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实施问答相关规
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实施问答的要求进
行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使公
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
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