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慕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爱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3-04-2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爱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爱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慕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
情况如下: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创
造更多的经济效益,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
理财产品。
(二)现金管理金额
本次现金管理的投资额度为4.5亿元。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公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爱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97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A股)
4,001.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0.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980.99万元,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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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856.1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76,124.86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5月20日出具
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119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
储制度。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
定,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
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可使用上述现金管理额度,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
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银
行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
协议等。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六)受托方情况
公司拟进行的现金管理投资产品交易对方为银行,交易对方与公司、公司控
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
人员等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所购买的均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发行主体为银行。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
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在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
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
控制资金安全,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
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风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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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
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符合募集资金现
金管理相关要求的产品。
2、公司及财务负责人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评估发现存在可
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的状况,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监事会、独立董事根据需要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
查与监督。在公司审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如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认为必要的,
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3 月 31 日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12,832.32 528,016.61
负债总额 63,580.33 65,736.5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48,151.59 461,180.54
2022 年 1-12 月 2023 年 1-3 月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7,454.93 37,748.54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
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4.5
亿元,占公司2023年3月31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50.63%。公司此次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进行,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运行。
根据最新会计准则,公司将根据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类别不同,在资产负债表中
列示为“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相关现金管理产
品均属于流动资产,不对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等财务状况指标产生
影响。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收益属于投资所得,归属于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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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不对经营性现金流产生影响。
四、公司内部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审批程
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
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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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保
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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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爱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杨逸墨 俞康泽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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