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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欧普照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1-28  

						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18-052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
已于会议召开 5 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于 2018 年 11 月 26 日在公
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耀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8 年 3 月 1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满
足,确定授予日为 2018 年 11 月 27 日,向 11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共计 132.99
万份,行权价格为每份 31.57 元。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54)。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