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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欧普照明:关于2019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9-04-23  

						 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19-012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不超过 55
   亿元人民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中短期、风险可控的、不同货币计价的理财产品及
   其他风险可控的类固定收益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
   起至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子公司包含“控股子公司”
和“全资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部分闲置自
有资金用于购买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中短期、风险可控的、
不同货币计价的理财产品及其他风险可控的类固定收益产品。现金管理金额不超
过 55 亿元人民币,在该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有效期自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授
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人士在额度范围之内对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并签署

                                    1
相关文件。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上述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均为信誉好、规模大、经营效益好、资金运
作能力强的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交易对方与公司在产权、资
产等方面互相独立,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时,均由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具体
理财产品合同或协议书。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通过对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
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
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及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不超过55亿元
人民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向
    公司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中短期、风险可控的、不同货币计价的理财
产品及其他风险可控的类固定收益产品。
    (四)投资期限
    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

                                     2
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控制分析
    为有效控制风险、兼顾收益回报,公司将选取信誉好、规模大、经营效益好、
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提供的中短期、风险可
控的、不同货币计价的理财产品及其他风险可控的类固定收益产品;同时本着维
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购买的理财产品及
投资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
    公司将建立理财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关注投资收
益及资金安全,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履行必
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与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
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55亿元人民
币,在该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七、截至公告日前,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余额情况
    截至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召开日(2019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及各子公
司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余额为 34.07 亿元。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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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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