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19-011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修订)》(上证 公字[2013]13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欧普照明”、“本公司”或“公司”)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658 号《关于核准欧普照明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 数 量 5,800 万 股 , 发 行 价 为 每 股 14.94 元 , 共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人 民 币 866,52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55,844,076.84 元,募集资金净 额人民币 810,675,923.16 元。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15 日,经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310714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81,937.03 万元, 产生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871.91 万元,手续费用 1.62 万元,转出用于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 0.85 万元(低于 500 万且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 5%),剩余募集资金余 额人民币 0 万元。绿色照明生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展示中心及营销网络 建设项目已完成投入。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制定了《欧普照 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募集资金的使用 管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等情况。本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所有 募集资金项目资金的支出,均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 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凡涉及募集资金的支出由具体使用部门或单位按照募集资 金使用计划提出募集资金使用申请,经该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后,报财务负责人审 核,并由总经理签字批准。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应报股东大会审批。 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于 2016 年 8 月 19 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渣打银行(中国)有 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日,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苏州欧普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欧普”)与中信证券、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统称“《监 管协议》”),以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三方监管 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本公司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过程中均按 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募集资金已由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于 2016 年 8 月 15 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 集资金专户中。 具体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开户行名称 账号 金额 1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000000501511122901 13,000.00 2 交通银行上海闵行支行 310066674018800018077 69,406.72 合计 82,406.72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存放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序号 开户行 银行账号 余额 1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000000501511122901 - 2 交通银行上海闵行支行 310066674018800018077 -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芦墟支行 487169009384 - 合计 - 注:2017 年 9 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芦墟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经批准已完成销户, 2018 年 6 月,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和交通银行上海闵行支行募集资金专户 已完成销户。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 三、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8 年,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 万元) 实际募集资金总额 86,652.00 减:发行费用 5,584.41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81,067.59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81,937.03 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80,068.95 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 1,868.08 加:募集资金累计理财及利息收入 871.91 其中:以前年度募集资金理财及利息收入 833.85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理财及利息收入 38.06 减:累计理财及利息收入转出 - 减:累计手续费支出 1.62 其中:以前年度手续费支出 1.59 本报告期手续费支出 0.03 减:本报告期理财余额 - 减: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0.85 募集资金余额 -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868.08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已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止 2016 年 8 月 15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实 置换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置换金额 投入金额 际投入金额 占比% 1 绿色照明生产项目 56,659.04 36,000.00 19,196.16 19,196.16 53.32 展示中心及营销网 2 47,132.62 32,067.59 14,881.57 14,881.57 46.41 络建设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194.64 13,000.00 12,751.12 12,751.12 98.09 合计 123,986.30 81,067.59 46,828.85 46,828.85 57.77 2016 年 11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募 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共计 46,828.85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上述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 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310916 号《关于欧 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关于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 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出具了无异议意见。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46,828.85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016 年 11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并同意 以共计 46,828.85 万元的募集资金置换上述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 筹资金。 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15 日以募集资金 46,828.85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46,828.85 万元。 自前述募集资金置换完成后,公司未再进行募集资金置换。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 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苏州欧普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的情况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 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及苏州欧普管理层负责具体办理实施,授权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1、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 日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认购了《交 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S 款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S 款理财产品 产品类型 保本浮动收益型,预期年化收益率 2.95% 产品起息日 2016 年 9 月 1 日 产品到期日 2016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赎回日期 理财金额 300,000,000.00 赎回日期 2016-12-15 赎回金额 180,000,000.00 理财收益 1,527,534.25 赎回日期 2017-1-6 至 2017-12-13 赎回金额 112,000,000.00 理财收益 3,140,635.61 赎回日期 2018-3-1 赎回金额 8,000,000.00 理财收益 368,284.93 期末投资份额 - 2、苏州欧普于 2016 年 12 月 22 日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芦墟支行认 购了《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CNYAQKF】 产品类型 保本收益型,预期年化收益率 3.4% 产品起息日 2016 年 12 月 22 日 产品到期日 2017 年 1 月 9 日 理财金额 15,000,000.00 赎回日期 2017 年 1 月 9 日 赎回金额 15,000,000.00 理财收益 25,150.68 期末投资份额 - 3、苏州欧普于 2016 年 12 月 22 日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芦墟支行认 购了《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CNYAQKF】 产品类型 保本收益型,预期年化收益率 3.4% 产品起息日 2016 年 12 月 22 日 产品到期日 2017 年 2 月 8 日 理财金额 10,000,000.00 赎回日期 2017 年 2 月 8 日 赎回金额 10,000,000.00 理财收益 44,712.33 期末投资份额 -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结余的金额 0.85 万元(低于 500 万且低 于募集资金净额的 5%)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完 毕。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 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公司 2018 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 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2013 修订)》(上证公字[2013]13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 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募集资金 2018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中信证券认为,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过核查之后,我们认为《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2018 年度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 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九、上网文件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3、《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12 月 单位: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81,067.59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868.0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1,937.0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本报告 是否 项目可行 已变更项 截至本报告 计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报告期投 期期末累计 本报告期实 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目,含部 期末承诺投 与承诺投入 入进度(%) 定可使用状 诺投资总额 总额 入金额 投入金额 现的效益 预计 生重大变 分变更 入金额(1) 金额的差额 (4)=(2)/(1) 态日期 (2) 效益 化 (3)=(2)-(1) 绿色照明生产项目 - 36,000.00 36,000.00 36,000.00 - 36,217.68 217.68 100.60 2016-12-31 16,498.78 是 否 展示中心及营销网络建 - 32,067.59 32,067.59 32,067.59 1,868.08 32,624.93 557.34 101.74 2015-12-31 注1 注1 否 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3,000.00 13,000.00 13,000.00 - 13,094.42 94.42 100.73 2016-12-31 注1 注1 否 合计 - 81,067.59 81,067.59 81,067.59 1,868.08 81,937.03 869.44 101.07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来安排营销项目进度,报告期末已完成募集资金投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先期投入自筹金额为 46,828.85 万元,置换金额为 46,828.85 万元;2017 年 1 月 1 日至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未再进行募集资金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苏州欧普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 0 万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时,尚有 0.85 万元利息收入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 1:展示中心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旨在提升公司整体的管理运营能力、研发能力和竞争力,促进公司整 体经营效益的提升,无法单独核算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