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立霸股份:监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2015-04-28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 年度工作报告


    2014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
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列席股东大会及
董事会,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
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4 年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14 年度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三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4 年 1 月 26 日,公司在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 2013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3 年财务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财务
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
2014 年度薪酬(津贴)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11-2013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1-2013 年度关联交易公
允报告》等 9 项议案。
    2、2014 年 2 月 15 日,公司在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3、2014 年 7 月 27 日,公司在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度 1-6 月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
自我评估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成员通过出席股东大会和列席董事会会议,就有关事项向公司高管层
进行了问询,通过了解公司的经营、生产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
职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规范运作情
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发表
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2014年度历次董事会会议,出席了公司2014年召开的
所有股东大会,在会前积极收集会议相关材料提出自己的见解,对公司的决策程
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依法实施监督,同时积极配合董事会、
经营管理层的各项工作,为公司科学民主决策提供有力支持,我们认为公司的股
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决议程序合法有效,本年度公司各项重要事
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董事会、股东大
会决议时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财务制度进行了检查,并对财务报表、定
期报告及相关文件进行了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公司 2014 年度
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和经营成果。
    (三)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2014年度内与关联方的交易,主要系(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卢凤仙女士为促进公司快速发展、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充足的前提下在公司向
银行申请贷款授信时对公司给予无条件担保,公司未对其提供反担保措施。(2)
2014年度公司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胡志军先生新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其同时还担任公司办公室主任职务,因职务需要存在部分小额周转备用金的情况。
我们认为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造成损害,有利于公司持续快速发展。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外担保(包括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情况,截止 2014
年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零。
    2015 年公司监事会将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要求,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促进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2015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加快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重点关注公
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公司重大投资、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情况。
    2、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
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3、及时与管理层保持沟通,监督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发现问题及
时制止和纠正。

    4、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不断提升业务技能,创新工作思路方法,发挥工
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提高监督水平和质量。


    该报告将提交至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报告,请予审议。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