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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立霸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2017-03-25  

						证券代码:603519          证券简称:立霸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6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减持计划实施前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在减持计划实施前,江苏锦诚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诚投资”)持有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875%。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锦诚投资拟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2016 年 10
月 13 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低于 1,600,000
股且不超过 9,400,000 股公司股份,即减持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且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 5.875%。(若拟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
事项,前述拟减持数量相应调整)
     减持计划实施情况:截止本实施情况公告发布日,锦诚投资通过大宗交
易的方式累计已减持了其持有的 9,400,0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875%,
减持计划实施后锦诚投资现已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4 日收到原持股 5%以上的股东锦诚投资通知,其通过
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已减持了其持有的 9,400,0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875%,其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现将其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江苏锦诚投资有限公司。
    (二)股东减持计划及其披露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
告》,持股 5%以上的股东锦诚投资拟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
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低于 1,600,000 股且不超过 9,400,000 股公
     司股份,即减持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875%。(若拟
     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前述拟减持数量相
     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6-065)。
           (三)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前持有公司股份的总数量及来源
           减持计划实施前,锦诚投资合计持有公司 9,400,000 股股份(包括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其持有并已经解除限售的 4,700,000 股股份、公司 2015 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新增的 4,7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 5.875%,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股东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及相关持股变动情况
           (一)股东实施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包括减持期间、减持价格区间、减持
     数量、减持比例等:

股东名称     减持时间      减持方式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其他

锦诚投资     2017.3.16     大宗交易           28.26            1,400,100        0.8750625     无

锦诚投资     2017.3.23     大宗交易           28.30            7,999,900        4.9999375     无

                          合计                                 9,400,000            5.875     无
           注:锦诚投资于 2017 年 3 月 16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卖出公司 1,400,100 股无限售流通
     股份,公司已经及时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至 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2017-005)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锦诚投资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四)减持计划实施后,锦诚投资现已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三、其他事项
           (一)锦诚投资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