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霸股份:监事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2017-04-18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度工作报告
2016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积极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及时召开监事会审议公司重大事项、列席股
东大会及董事会,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
行职责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委托理财、聘任会计
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检查及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6 年
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16 年度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6 年 3 月 17 日,公司在会议室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方案》。
2、2016 年 4 月 10 日,公司在会议室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 2015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5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银行
申请 2016-2017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等 9 项议案。
3、201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在会议室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4、2016 年 8 月 24 日,公司在会议室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江苏立霸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议案。
5、2016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在会议室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监事会成员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就生产经营状况、财
务状况等向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询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
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规范运作情
况、财务状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委托理财、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
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2016年度历次董事会会议,出席了公司2016年召开的
所有股东大会,在会前积极收集会议相关材料,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时沟通,
提出自己的意见。对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
情况依法进行监督,同时积极配合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的各项工作,为公司
科学民主决策提供有力支持,我们认为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和决议程序合法有效,本年度公司各项重要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公司
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时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
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在提出定期报告审议意见
前,没有发现参与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财务制度进行了检查,并对财务报表、财
务预算报告、决算报告、定期报告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监事会认为
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和经营成果,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合法合规。
(三)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2016年度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不存在对外担保(包括对控股子公司担
保)情况,截止2016年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零。
(四)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和委托理财情况
2016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没有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执业资格,审计力量较强,执
业规范,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专业的审计服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履
行了合法程序,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的审计机构。
2017年公司监事会将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
督促公司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依法合规运作,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2017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和学习,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提高监督水平和质量。
2、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通过审阅财务报告、财务预算报告、财务决算
报告、定期报告等,加强对公司的财务运作、信息披露等情况的监督。
3、监督公司规范运作,督促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重点关注公司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公司重大投资、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情况,保
证公司合规经营。
4、与管理层保持及时沟通,监督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发现问题及
时制止、纠正和报告。
该报告将提交至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报告。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