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霸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18-01-16
证券代码:603519 证券简称:立霸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4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等法
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内容,具体拟修订
情况如下表: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
关规定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无锡市工 规定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无锡市工商行
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注 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
册号:320000000041339)。 会信用代码:91320200250225560N)。
2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
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董事会、监事会应当事先向股东提供候选 董事会、监事会应当事先向股东公告候选董
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股东可单独或联名提出董事、监事(非由 股东可单独或联名提出董事、监事(非职工
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名单。其参加提 代表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参加提名的股东
名的股东所持股份合计应达到公司股本总额 所持股份合计应达到公司股本总额的 3%以上
的 3%以上; 名以上董事或监事联名可提出董 (提名独立董事为公司股本总额的 1%以上)。
事或监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可以提出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名
名单;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可以提出独立董事 单,公司监事会可以提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候选人名单;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 名单;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
份 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名 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
单。 事候选人名单。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 工代表大会选举的方式进行更换或补选。
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 股东大会就选举两名及两名以上的董事或
实行累积投票制。 监事进行表决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
董事或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监 事或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监事人
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 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
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 用。
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3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
其中独立董事 3 人。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 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
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不设置职
工代表董事,即不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
形式选举为董事进入公司董事会。
4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
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 2 人,由股东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2人,由股东大会选
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 1 人,由职工代表大 举产生;职工代表1人,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
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 生。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
事会设主席 1 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 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
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 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
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 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
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 持监事会会议。
主持监事会会议。
5 第一百九十一条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 第一百九十一条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
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为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
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 2018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