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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立霸股份:关于集中竞价回购公司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18-03-01  

						证券代码:603519           证券简称:立霸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4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集中竞价回购公司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缘由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28 日召
开了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的预案》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
    根据公司回购方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人民币 23 元/股的条件下,最高回购股份数量为 434.78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
总股本 16,000 万股的 2.71737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
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
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起30日内、未接到
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
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
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
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
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
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4月14日。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江苏省宜兴市环保科技工业园画溪路88
号
     联系人:阮志东
     邮政编码:214205
     联系电话:0510-87061738
     传真号码:0510-87061738
     3、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
权”字样。


     特此公告。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