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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立霸股份: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2019-04-23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
  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有关规定
  和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
  影响,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总资产、净资产及净利润等无实质性影响。执行
  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执行前述
  规定的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和
                                    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336,739,966.57
“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
                                    元,年初余额 250,666,519.05 元;
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和“应
                                    “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
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
                                    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期末余额 216,355,483.92
付账款”;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元,年初余额 205,865,424.69 元。
(2)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
目,将原“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
                                    调减“管理费用”本期发生额 40,350,566.31
重分类至“研发费用”单独列示;在
                                    元,上期发生额 39,234,851.56 元,重分类至“研
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下新增“其中:
                                    发费用”。
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比
较数据相应调整。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