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霸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1-26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立霸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的《关于公司拟投资设立贸易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内容进行了审阅和核查,
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就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成立贸易子公司可以充分利用公司的有效资金,有利于
公司拓宽经营渠道,对公司产品出口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本次公司拟投
资设立贸易全资子公司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拟投资设立贸易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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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 智 鲍金红 蔡卫华
2021 年 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