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霸股份:立霸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29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我们作为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
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内容进行了审阅和
核查,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就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宋剑锐先生、孙为军
先生、刘伟先生、吴志忠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方式
和程序、提名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汪晓东先生、益智先
生、夏维剑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方式和程序、提名人
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经审查,上述董事会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无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情形。经了解候选
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独立性要求和身体状况等情况后,我们认
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候选人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宋剑锐先生、孙为军先生、刘伟先生、吴志忠先生为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汪晓东先生、益智先生、夏维剑先生为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3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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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 智 夏维剑 汪晓东
2023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