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一年五月 1 目 录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议案一: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7 议案二: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4 议案三: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18 议案四: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28 议案五: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34 议案六: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35 议案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1 议案八: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42 议案九: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49 议案十:关于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的议案............................................................. 50 议案十一: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53 议案十二:关于修订《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54 议案十三:关于 2021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56 议案十四:关于 2021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57 2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公开、公正、合法有效, 保证会议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 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1、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 或法人单位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查验合格后,方可出席会议。为保证 本次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 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 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以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 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3、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会议登记终止后到场的迟到股东,其股东人 数、股份额不计入现场表决权数。 4、股东参加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法定权利,同时 也应履行法定义务。事先准备并要求在会议发言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应当事先向 董事会秘书进行登记,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会议进行中要求发言的股东 或股东代表,应当先向会议主持人提出申请,并经主持人同意后方可发言。 5、建议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前认真做好准备,每一股东或股东代表就每一 议案发言不超过 3 次,每次发言不超过 3 分钟,发言时应先报所持股份数额和姓 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 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 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 股东发言。 6、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出席现场 会议的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享有一票表决 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 3 三项中任选一项,应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请根据公司《众源新材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 知》中网络投票的内容进行投票。 7、谢绝到会股东或股东代表个人录音、录像、拍照,对扰乱会议正常秩序 和会议议程、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 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有关部门处理。 8、公司聘请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 4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 13:0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 ; 通 过 互 联 网 投 票 平 台 的 投 票 时 间 为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当 日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 区凤鸣湖北路 48 号)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封全虎先生 会议议程: 一、与会人员签到(签到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 12:30-12:50); 二、主持人宣读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并宣布会议开始; 三、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 四、宣读议案: 1、《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9、《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0、《关于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的议案》; 11、《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关于修订<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3、《关于 2021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5 14、《关于 2021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五、股东或股东代表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 六、股东或股东代表针对大会议案进行提问; 七、股东或股东代表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 八、计票人统计现场会议投票情况,工作人员汇总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表 决情况; 九、监票人宣读表决结果;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6 议案一: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予审议。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7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 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坚决执行股东大会 各项决议,扎实推进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证公司决策科 学化、专业化,措施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推动公司业务顺利有序开展,使公 司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全面、有效地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 年公司经营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 383,599.32 万元,同比增长 19.00%;净利 润 6,236.63 万元,同比下降 32.78%。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 141,244.23 万元,同比增长 16.61%, 其中流动资产 105,302.78 万元,非流动资产 35,941.45 万元;负债总额 45,961.21 万元,同比增长 60.6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94,837.11 万元,同 比增长 2.50%。 二、2020 年董事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 9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各位董事能够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制度开展工作,按时参加会议,对各项议案 进行审议,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独立董事能够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独立履行职责,对公 司的重大事项均能发表独立意见。同时,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开展工作, 充分行使职权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0 年,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赋予的法定权利, 8 认真履行职责,共召开董事会 7 次,如下表所示: 日期 届次 议案 议案一、《关于投资设立东莞市众洛电子科技有 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投资设立安徽众永物资有限公司 三届十五 2020 年 1 月 14 日 (暂定名)的议案》; 次董事会 议案三、《关于全资子公司部分坏账核销的议 案》; 议案四、《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议案一、《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议案二、《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三、《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议案四、《2019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 议案五、《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六、《2019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议案七、《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届十六 议案八、《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0 年 4 月 24 日 次董事会 议案九、《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 议案十一、《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十二、《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议案十三、《关于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 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议案十四、《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 案》; 9 议案十五、《关于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 议案十六、《关于收购哈尔滨哈船新材料科技有 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的议案》; 议案十七、《关于修订公司<期货套期保值制度> 并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议案十八、《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 董事的议案》; 议案十九、《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二十、《关于 2020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 案》; 议案二十一、《关于 2020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的议案》; 议案二十二、《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议案》。 议案一、《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 表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选举第四届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 案》; 四届一次 2020 年 5 月 22 日 议案四、《关于选举第四届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 董事会 案》; 议案五、《关于选举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选举第四届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 员的议案》。 10 议案一、《关于批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 任委员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批准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四届二次 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2020 年 7 月 2 日 董事会 议案三、《关于批准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 任委员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投资设立安徽哈船新材料科技有 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四届三次 议案一、《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东莞市众洛电子 2020 年 7 月 13 日 董事会 科技有限公司出资权益的议案》。 议案一、《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二、《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四届四次 2020 年 8 月 28 日 况专项报告》; 董事会 议案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0 年 10 月 28 四届五次 议案一、《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日 董事会 (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0 年,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董事会召集了股东大会 1 次,会议召开情况如下表所示: 日期 届次 议案 1、《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9 年年度 4、《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 年 5 月 22 日 股东大会 5、《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11 告》; 9、《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0、《关于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 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11、《关于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 12、《关于 2020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13、《关于 2020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14、《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 事的议案》; 15、《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 16、《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监 事的议案》。 三、2021 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1 年,不仅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也是两个百年目标交汇与转换之 年。在国内外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下,风险与压力同在,机遇与挑战并存。公司 董事会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坚持稳中求进基调,推动企业高质量 发展,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最大化。 1、督促完成公司 2021 年生产经营目标 董事会将督促公司管理层落实既定的经营指标,围绕公司制定的生产经营计 划目标,落实各项管理机制,确保公司各项经营指标的顺利完成,组织好整个企 业的生产协同、组织协同、管理协同,推进公司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真正发挥管 理效益,不断提升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2、提升治理水平,规范内部管理 董事会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文件 精神,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完善公司治理制度 规则,优化公司自身的治理结构,形成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科学决 策、协调运作的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形成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不断 12 完善自身内控体系建设,做好风险防控化解,增强对各类风险的预判预警和应对 能力,建立健全应对各类风险的快速反应机制,形成高效的化解处置方案,提高 风险处置能力。 3、坚持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 明度。此外,董事会将不断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专业性,加强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努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4、制定更加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 董事会将带领公司一如既往的深耕主业,并聚焦主业、扎根实业、做精专业。 在紧紧围绕主营业务的基础上,整合上下游资源,并积极探索,持续完善产业布 局,打造完整的产业链。同时,积极探寻优质项目,紧跟市场发展趋势,为公司 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 5、践行社会责任,提升企业形象 公司在追求经济效益、实现长远发展的同时,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对外 持续改善并优化与供应商、客户的伙伴关系,热心参与公益事业;对内积极改善 员工的工作与生活环境,促进公司与员工、供应商、客户、社会共同发展。 在 2021 年中,董事会将继续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提升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 力,深耕主营业务,寻求新的发展机遇。全面加强党建工作,贯彻高质量发展要 求。以更加负责任的工作态度和更加拼搏的工作精神来创造更加优异的成绩,回 报广大投资者的信任与支持。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13 议案二: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予审议。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14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 股东负责的精神,在工作中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 各项职权和义务,对公司的主要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情况以及内部管 理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为企 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保证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就公司监事 会 2020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 年度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0 年公司监事会召开了 5 次监事会会议,列席了 7 次董事会会议和 1 次 股东大会会议。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4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应到 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部分坏账核销的议 案》。 (二)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应到 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审议并通过《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预计 2020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收购哈尔滨哈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 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公 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三)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2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应到监 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四)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应到监 15 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审议并通过《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五)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应到 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审议并通过《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历次会议,认真审阅股东 大会、董事会的各项文件,并依法对公司高管人员履职情况和公司经营运作情况 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依法运作,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决策程序和 决议内容均合法有效,各项重大决策符合法律程序和股东利益。公司各项内部控 制制度得到不断完善,内控机制运行良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期间勤 勉尽职,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和审 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控制措施,严格按照企业会 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财务规定的要求执行,财务运作规范、状况良好。 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现象。 (三)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实施了有效监督和核查。监事 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合理、价格公允,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合法、合 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的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16 三、2021 年监事会工作重点 2021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会各项职责, 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进行有效监督。 同时不断加强学习,推进监事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内部监督力量的作用, 提升内控管理水平,降低公司经营风险,有效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17 议案三: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予审议。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18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 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 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完成了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一方面,严格审 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 司的发展。现就我们 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孙志文先生、解光胜先生、音邦定先生。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于 2020 年 5 月 21 日届满。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2020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孙益民先生、万尚庆先生、张 冬花女士被选举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三年。 (一)独立董事简介 孙志文先生,1970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2005 年 5 月至 2010 年 6 月在芜湖永信 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注册会计师,2008 年 7 月至 2013 年 6 月曾担任江苏神通阀门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 年 5 月至 2020 年 5 月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已 离任。 解光胜先生,1962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任江苏兆胜集团兆胜泡沫铝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总工程师、上海奥深特金属复合 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其负责的《高纯船舶轻合金材料研制》项目获得安徽 19 省科技进步三等奖,研发的《熔体发泡法制造泡沫铝》技术转让给多家企业并获 得应用;在有色金属压力加工方向上有良好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工程技术经验。 2014 年 5 月至 2020 年 5 月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已离任。 音邦定先生,男,1964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 生学历,律师。曾任安徽省律协副会长、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安徽深蓝法律 适用研究中心理事长、芜湖市法学会常务理事、安徽省法学会监狱法学研究会副 总干事、安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共安徽省律师协会党委委员等。2014 年 5 月至 2020 年 5 月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已离任。 孙益民先生,1954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学历。1981 年参加工作,历任安徽师范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现已 退休。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万尚庆先生,1964 年 1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1986 年 7 月参加工作,历任安徽师范大学助教、讲师。2000 年 5 月至 2006 年 11 月任安徽铭诚律师事务所律师。2006 年 12 月至 2009 年 8 月任芜湖市人民 检察院挂职副检察长。2014 年 1 月至 2020 年 1 月任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2014 年 12 月至 2019 年 4 月任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师范大学教授、安徽铭诚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张冬花女士,1972 年 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 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 年 1 月至今历任安徽新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部门副主 任、部门主任。2014 年 11 月至 2020 年 8 月任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安徽新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 及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我们没有从公司 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我们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0 年独立董事董事会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次) 出席方式 缺席(次) 20 现场出席(次) 通讯方式出席(次) 音邦定 2 2 0 0 孙志文 2 2 0 0 解光胜 2 1 0 1 孙益民 5 5 0 0 万尚庆 5 5 0 0 张冬花 5 5 0 0 (二)2020 年独立董事股东大会出席情况如下: 出席方式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次) 缺席(次) 现场出席(次) 通讯方式出席(次) 孙益民 1 1 0 0 万尚庆 1 1 0 0 张冬花 1 1 0 0 (三)2020 年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报告期内,召开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会议 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均能按照各自的职责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详细了解 公司情况,勤勉尽职,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的支持。 (四)相关决议及表决结果 我们以谨慎的态度勤勉行事,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报送的各次会议材 料,对公司重大事项议案认真了解、仔细分析和研究,依据自身专业能力和经验 审慎行使表决权,对相关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独立的意见,并对需要事前认可 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决策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对 本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并投出同意的表决票,亦 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0 年任职期间,公司已为我们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 21 并给予了大力的支持,我们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考察等方式充分了解公司运营情 况,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在召开董事会及在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 时准确传递,充分保证了我们的知情权。为我们更好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 大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1、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预计 2020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事前审核,并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时出具了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 的原则进行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符合公司及非关联 股东的利益。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收入、利润来源不 依赖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的内容、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 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收购哈尔滨哈船新 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的议案》进行事前审核,并出具了事前认可意 见,同时出具了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以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述的评估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 定价,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符合公 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的内容、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 联交易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1、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为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进行审核,经核查,本 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本次担 保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产生的,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公司 22 内部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 在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担保事项是合理的。我 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于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事项,并将此议案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 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审核,经核查,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的情形。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该报告,并将此报告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募集资金的相关议案进行审 议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我们对《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审核, 经核查,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该报告。 (2)我们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进行 审核,我们认为鉴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暂时处于闲置状态,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使用其中部分闲置的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 费用,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 23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该笔资金仅 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 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 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计算。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1、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 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进行审核,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 选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协调与执行能力,符合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 和工作经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发现有《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 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候选董事的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我们 一致同意本次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并将此议案提交 2019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2、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进行审核,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协调与执行能力,符合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以及 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候选独立董事的提名 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并 将此议案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 关事项进行审核,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审核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经过对 候选人相关履历和个人资料审查,未发现违反《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 24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 的情况,我们认为其均能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陶 俊兵先生为总经理,吴平先生为常务副总经理,何孝海先生为副总经理,奚海波 先生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成先生为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韦兵先生为 副总经理。 4、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20 年度公司董事 薪酬的议案》进行审核,经核查,公司董事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 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实际,有利于调动相关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 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 们一致同意本次关于 2020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并将此议案提交 2019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5、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20 年度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进行审核,经核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依据公司所 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实际,有利于调动相关 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 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于 2020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 案。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业绩快报。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进行事前审核,经核查,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 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在本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体现 了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 2020 年度财务 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状况进行 审计,为维持审计的稳定性、持续性。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5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 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0 年,公司完成了 2019 年度的利润分配工作,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及发 展规划,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2 元(含税),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 4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次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股东的合 理诉求和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及股东未发生不履行或违反承诺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规章的要求履行了各项信 息披露义务,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我们对公司 2020 年的 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我们认为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认为,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规范运作,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决策程序科学、合法。公司高度重视内部控 制工作,本年度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良好,在促进各项业务活动有效进行、保 证财务制度有效实施、防范经营风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确保了公司经营管 理的正常运行。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报告期内,召开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会议 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报告期内,各委员会按照各自 的职责和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重要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并提出 相关意见,协助董事会较好地完成了日常工作,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科学决 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6 2020 年度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 营、内部管理和完善公司制度等事项,对公司的各项决策和面临的各种风险提出 自己专业性的意见和建议,保证各项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积极维护公司的整体 利益,确保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1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 勉的工作精神,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给予董事会 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公司的整体利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孙益民、万尚庆、张冬花 27 议案四: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 请予审议。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监事会 28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财务决算报告 (除特别说明,以下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已经完成,公 司 2020 年财务报告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 面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并出具了容 诚审字[2021]230Z0963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财务状况 1、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 14.12 亿元,较上年同期 比较上升 16.61%。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同比变动 货币资金 113,003,741.57 288,357,941.26 -60.81% 应收账款 357,498,054.79 243,338,645.12 46.91% 应收款项融资 77,130,783.29 86,223,407.97 -10.55% 预付款项 35,655,405.23 6,904,045.97 416.44% 其他应收款 1,748,903.88 2,151,277.40 -18.70% 存货 411,970,351.56 234,304,519.75 75.83% 其他流动资产 56,020,550.51 35,083,883.85 59.68% 流动资产合计 1,053,027,790.83 896,363,721.32 17.48% 长期股权投资 10,684,177.43 372,307.64 2769.72% 固定资产 275,084,425.79 90,730,530.68 203.19% 在建工程 14,818,768.34 169,921,286.76 -91.28% 无形资产 40,285,388.57 37,228,478.20 8.21% 长期待摊费用 261,000.00 - 不适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561,937.77 6,958,005.61 51.80% 其他非流动资产 7,718,794.56 9,675,825.19 -20.23% 非流动资产合计 359,414,492.46 314,886,434.08 14.14% 资产总计 1,412,442,283.29 1,211,250,155.40 16.61%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结构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分析: (1)报告期货币资金较上年同期下降 60.81%,主要系本年募投项目陆续投入, 29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相应减少所致。 (2)报告期应收账款较上年同期增长 46.91%,主要系第四季度铜价涨幅较大 且本年销量较上年增加,故公司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增加所致。 (3)报告期预付款项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主要系市场铜价涨幅较大及本年 生产规模扩大,为经营所需原材料采购增加,预付款项也相应增加所致。 (4)报告期存货较上年同期增长 75.83%,主要系本年募投项目部分投产,产 能扩大,且铜价上升,期末在制品相应增加所致。 (5)报告期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同期增长 59.68%,主要系本年待抵扣进项税 增加所致。 (6)报告期长期股权投资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主要系本年增加了对外投资 所致。 (7)报告期固定资产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主要系本年募投项目完工转固所 致。 (8)报告期在建工程较上年同期下降 91.28%,主要系本年募投项目完工转固 所致。 (9)报告期递延所得税资产较上年同期增长 51.80%,主要系本年应收账款坏 账准备和可抵扣亏损较上期增加所致。 2、2020 年年末负债总额 4.60 亿元,与上年同期比较上升 60.69%。负债构 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同比变动 短期借款 355,384,569.44 170,233,706.95 108.76% 应付账款 56,703,474.52 80,499,375.93 -29.56% 预收款项 - 3,588,205.36 不适用 合同负债 6,297,394.00 - 不适用 应付职工薪酬 13,034,519.91 10,606,694.90 22.89% 应交税费 7,570,426.10 7,457,254.41 1.52% 其他应付款 252,344.94 25,052.01 907.28% 其他流动负债 768,364.22 - 不适用 流动负债合计 440,011,093.13 272,410,289.56 61.53% 递延收益 19,601,035.37 13,610,747.11 44.01% 非流动负债合计 19,601,035.37 13,610,747.11 44.01% 30 负债合计 459,612,128.50 286,021,036.67 60.69% 报告期末,公司负债结构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分析: (1)报告期短期借款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主要系本年生产产能扩大及原材 料价格上涨所需流动资金增加所致。 (2)报告期预收款项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主要系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将与商品销售和提供劳务相关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 并将相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所致。 (3)报告期其他应付款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主要系本年收到供应商保证金 增加所致。 (4)报告期递延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 44.01%,主要系本年收到与资产相关的 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3、2020 年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9.48 亿元,与上年同期比较增长 2.50%。股东权益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同比变动 股本 243,824,000.00 174,160,000.00 40.00% 资本公积 298,084,768.44 367,748,768.44 -18.94% 专项储备 26,979,896.26 28,213,577.22 -4.37% 盈余公积 47,342,744.12 29,492,236.82 60.53% 未分配利润 332,139,727.07 325,614,536.25 2.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948,371,135.89 925,229,118.73 2.50% 少数股东权益 4,459,018.90 - 不适用 所有者权益合计 952,830,154.79 925,229,118.73 2.98% 报告期末,公司股东权益结构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分析: (1)报告期股本较上年同期增长 40.00%,主要系经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公司本年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4 股,增加注册资本 6,966.40 万元所致。 (2)报告期盈余公积较上年同期增长 60.53%,主要系本年收到子公司投资收 益 1.5 亿元,公司按《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公司本年净利润 10%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所致。 二、经营业绩 1、营业情况 31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同比变动 营业收入 3,835,993,202.13 3,223,651,511.00 19.00% 营业成本 3,667,347,202.78 3,024,313,218.64 21.26% 税金及附加 9,267,852.51 7,130,161.79 29.98% 2、期间费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同比变动 销售费用 10,739,401.55 30,734,140.37 -65.06% 管理费用 22,150,475.41 17,237,889.23 28.50% 研发费用 37,102,914.24 34,204,149.66 8.47% 财务费用 10,264,254.66 3,139,995.07 226.89% 报告期末,公司期间费用结构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分析: (1)报告期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 65.06%,主要系根据新收入准则要求 2020 年度运输费用计入营业成本所致。 (2)报告期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主要系本年生产产能扩大,经营 所需借款增加,且受外汇市场影响汇兑损失也较上年增加,同时随着公司募集资 金逐步投入,利息收入减少多方面因素影响所致。 3、盈利水平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同比变动 营业利润 74,121,286.61 105,396,948.93 -29.67% 利润总额 73,821,324.18 111,213,884.88 -33.6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2,690,898.12 92,774,943.28 -32.43% 报告期公司盈利水平结构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系: (1)报告期公司募投项目部分投产,人工、折旧等成本费用较上年增加,但 是新项目的经济效益还未能在本期完全实现。 (2)报告期第四季度铜价涨幅较大且本年销量较上年增加,公司年末应收账 款余额增加,故坏账损失计提较上年同期增加。 (3)报告期因生产产能扩大,经营所需借款增加,且受外汇市场影响汇兑损 失也较上年增加,同时随着公司募集资金逐步投入,利息收入减少多方面因素影 响,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 32 (4)报告期收购哈尔滨哈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时确认商誉 283.81 万元,年 末公司聘请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该商誉进行评估,确认该商誉发生减 值,故全额计提减值 283.81 万元。 (5)报告期受疫情影响公司捐赠支出较上年增加,而收到的政府补助较上年 减少。 三、现金流量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同比变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8,702,640.37 22,580,705.78 -1,068.5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2,363,082.89 -92,824,273.82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6,985,441.94 -27,831,404.20 不适用 报告期末,公司现金流量结构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分析: (1)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主要系 本年募投项目部分投产,生产产能扩大,且本年市场铜价涨幅较大,为经营所需 增加材料采购,预付款项及期末存货相应增加所致。 (2)报告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主要系 本年募投项目部分投产,生产产能扩大,且铜价上涨所需流动资金较大,增加了 短期借款所致。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监事会 33 议案五: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10,227,455.28 元。公司 2020 年度拟以实 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 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43,824,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9,258,88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46.6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 请予审议。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监事会 34 议案六: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 请予审议。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监事会 35 公司代码:603527 公司简称:众源新材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 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 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 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 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 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 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 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 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 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36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 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 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永杰铜业有限公 司、芜湖众源进出口有限公司、安徽杰冠商贸有限公司、芜湖众源商贸有限公司、安徽众源 新材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众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哈尔滨哈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徽 哈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徽众永物资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 100 总额之比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组织架构、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资金活动、授权审批、资产及存货管理、销售业 务、工程项目、财务报告、预算管理、合同及档案管理、信息披露、子公司管理、对外投资 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的内部控 制、募集资金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 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37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内部控 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 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 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 错 报 金 额> 营 业收 入 错 报 金 额占 营 业收 入 错 报 金额 ≤ 营业 收 的 2% 的 1%-2%之间 入的 1% 资产总额 错 报 金 额> 资 产总 额 错 报 金 额占 资 产总 额 错 报 金额 ≤ 资产 总 的 3% 的 2%-3%之间 额的 2%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 影响; (2)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未能首先发现; (3)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 (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 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 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被认定为一般缺陷。 说明: 无。 38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 错 报 金 额> 营 业收 入 错 报 金 额占 营 业收 入 错 报 金额 ≤营 业 收入 的 2% 的 1%-2%之间 的 1% 资产总额 错 报 金 额> 资 产总 额 错 报 金 额占 资 产总 额 错 报 金额 ≤资 产 总额 的 3% 的 2%-3%之间 的 2%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公司未对安全生产实施管理,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安全责任事故;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处罚; (3)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 (4)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控制体系失效; (5)中高层管理人员纷纷离职,或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重要缺陷 (1)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2)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 (3)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涉及局部区域; (4)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5)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应当认定为一 般缺陷。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无。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39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无。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封全虎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40 议案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 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年报审计等工作,并对公司的财务管理、内控管理工作 进行指导和规范,有利于公司规范运作,有利于公司内控制度的健全。为保证审 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健性,建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 请予审议。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监事会 41 议案八: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 请予审议。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监事会 42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 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规定,将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源新材”、“公司”或“本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492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简称“众源新材”,证券代码 “603527”,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10.00 万股,每 股发行价为 13.27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1,269.7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 扣除发行费用 4,881.7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36,388.00 万元。该募集 资金已于 2017 年 8 月 30 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7]4900 号《验资报告》验证。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根据 2017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 万元, 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18 年 8 月 15 日公司已将 7,000.00 万元资金归 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 2018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19 年 8 月 20 日公司已将 7,000.00 万元资金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 2019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万元,使用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0 年 8 月 18 日公司已将 5,000.00 万元资金归还并 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公司 2020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 43 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已于 2020 年 9 月 24 日划转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万元。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19,390.79 万元(其中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4,390.79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为 5,000.00 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 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969.59 万元;2020 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4,861.15 万元(其中包括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额置换募集资金 6,369.21 万元), 2020 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 160.68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34,251.94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130.27 万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 3,266.33 万元(包 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 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 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7 年 8 月,本公司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 分别与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陡支行(以下简称“芜湖扬子银行 官陡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芜湖分行”) 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芜湖扬子银行官陡支行开设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账号:20000169629310300000114)、在兴业银行芜湖分行开设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8010100100402791)。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 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 年 8 月,因芜湖扬子银行官陡支行拟将撤销,新设立芜湖扬子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园大道支行(以下简称“芜湖扬子银行公园大道支行”), 并将原芜湖扬子银行官陡支行的所有业务迁移至芜湖扬子银行公园大道支行,迁 移后除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变更以外,银行账号、户名均未发生变更。本公司和 国元证券与芜湖扬子银行公园大道支行签署新的三方监管协议,原签署的三方监 管协议废止。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44 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余额 芜湖扬子银行公园大道支行 20000169629310300000114 1,927.16 兴业银行芜湖分行 498010100100402791 1,339.17 合 计 3,266.33 三、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 币29,251.94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容诚专字[2021] 230Z0831号《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众源新材2020年度《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众源新材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 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众 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后认为:众源新材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 45 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 放和专项使用,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监事会 46 附表 1: 2020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6,388.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861.1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9,251.9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总 截至期末承诺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入进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的效 是否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目 项目(含部 诺投资总额 额 投入金额(1) 投入金额(2) 入金额与承诺投 度(%)(4)= 使用状态日期 益 计效益 是否发生重 分变更) 入金额的差额 (2)/(1) 大变化 (3)=(1)-(2) 年产 3 万吨 精密压延铜 否 36,388.00 36,388.00 36,388.00 14,861.15 29,251.94 7,136.06 80.39% 2021 年 6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带箔项目 合计 — 36,388.00 36,388.00 36,388.00 14,861.15 29,251.94 7,136.06 80.39% — — — — 部分设备的配件需进口,国外受新冠疫情影响,导致配件未能到货影响其安装调试进度,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投项目尚未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根据 2017 年 9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7,000 万元,截至 2018 年 8 月 15 日公司已将 7,000.00 万元资金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 2018 年 8 月 24 日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 万元,截至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 年 8 月 20 日公司已将 7,000.00 万元资金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 2019 年 8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万元,截至 2020 年 8 月 18 日公司已将 5,000.00 万元资金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 2020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 47 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万元,公司已于 2020 年 9 月 24 日划转继续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万元。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48 议案九: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众源新材 2020 年年度报告》和《众源新材 2020 年年度 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 请予审议。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监事会 49 议案十:关于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 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徽永杰铜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永杰铜业”)、芜湖众源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源进出口”)、 安徽杰冠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冠商贸”)、安徽众永物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众永物资”)、东莞市众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洛科技”)本 次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合计 99,100 万元人民币,由公司及永杰铜业为上述授 信提供合计不超过 99,100 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情况如下: (1)公司拟为永杰铜业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 供不超过 4,4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拟为永杰铜业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 供不超过 2,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公司拟为永杰铜业向中国建设银行芜湖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 5,2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公司拟为永杰铜业向徽商银行芜湖鸠江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 1,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公司拟为永杰铜业向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 信提供不超过 5,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公司拟为永杰铜业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 供不超过 3,5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公司拟为永杰铜业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 供不超过 4,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8)公司拟为永杰铜业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 供不超过 2,4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0 (9)公司拟为永杰铜业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 供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0)公司拟为永杰铜业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芜湖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 超过 3,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1)公司拟为众源进出口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提供不超过 2,2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2)公司拟为众源进出口向徽商银行芜湖鸠江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 过 3,5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3)公司拟为众源进出口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提供不超过 1,5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4)公司拟为众源进出口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 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 2,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5)公司拟为杰冠商贸向徽商银行芜湖鸠江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 3,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6)公司拟为杰冠商贸向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 信提供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7)公司拟为杰冠商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 供不超过 5,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8)公司拟为众永物资向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 信提供不超过 1,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9)公司拟为众洛科技向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 信提供不超过 1,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永杰铜业拟为公司向工商银行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 提供不超过 9,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1)永杰铜业拟为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 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 6,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2)永杰铜业拟为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 51 供不超过 4,4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3)永杰铜业拟为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芜湖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 超过 3,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4)永杰铜业拟为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芜湖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 2,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涉及的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涉及担保的公司、 全资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予审议。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52 议案十一: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自身需求情况,预计 2021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 安徽驿通国际资源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为人民币 10 亿元,主要 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其购买原材料电解铜。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对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期间将要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此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代表签署相关协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 请予审议。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监事会 53 议案十二:关于修订《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发展需要,拟对《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部分条款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依照本条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依照本条 规定行使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 规定行使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 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 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 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 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 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 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 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 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 批准。 批准。 董事会相关决策的权限如下: 董事会相关决策的权限如下: (一)投资决策 (一)投资决策 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下的对外股权投资。但绝对金额 10%以上的对外股权投资。但绝对金额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对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的 外股权投资需报股东大会批准。 对外股权投资需报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的此项权力不得授权总经理行 公司对外投资时应当指定专人充分调 使。 研并出具书面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由经 公司对外投资时应当指定专人充分调 理办公会审议签署意见后报董事会。董 研并出具书面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由经 事会依职权决策,需报股东大会决策 理办公会审议签署意见后报董事会。董 的,应及时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事会依职权决策,需报股东大会决策 收购、出售股权的,适用收购、兼并、 的,应及时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出售资产的相关规定。 54 收购、出售股权的,适用收购、兼并、 …… 出售资产的相关规定。 …… 除上述条款外,原《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 持不变。 修订后的《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 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众源新材公司章程》。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予审议。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55 议案十三:关于 2021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依据《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 及岗位职责,制定本公司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方案如下: 1、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的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 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在2020年的薪酬标准上,根据2021 年的经营计划完成情况予以上下浮动。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 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2021年度津贴为6万元/年。 3、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 并予以发放。 4、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予审议。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56 议案十四:关于 2021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依据《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 及岗位职责,制定本公司 2021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方案如下: 1、公司监事 2021 年的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 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在 2020 年的薪酬标准上,根据 2021 年的经营计 划完成情况予以上下浮动,不领取监事津贴。 2、公司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 并予以发放。 3、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予审议。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