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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众源新材:众源新材关于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01-27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3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永杰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杰铜业”)、芜
       湖众源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源进出口”)、安徽众源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众源新材”)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永杰铜业、众源进出口提供合计 6,000 万元人民币的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永杰铜业为公司提供 9,000 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具体如下:
       (1)公司为永杰铜业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交
       通银行”)提供 4,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为众源进出口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提供 2,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永杰铜业为公司向工商银行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
       “工商银行”)提供 9,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 2022 年 1 月 25 日,已实际为永杰铜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7,500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已实际为众源进出口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已实际为众源新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2,500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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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永杰铜业、众源进出口及公司的资金需要,近日,公司与
交通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与工商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永杰
铜业提供 4,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为众源进出口提供 2,000 万元的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永杰铜业为公司提供 9,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2021 年 5 月 20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
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众源新材第四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众源新材关于为公司及
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3)及 2021 年 5 月 21 日披露的《众源新材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21-019)。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安徽永杰铜业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封全虎
    注册资本:8,000 万元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及黑色金属的板、带、管、棒、排、线材的生产、销售
及加工;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
品和技术除外)。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24,416.80 万元,负债总额
8,088.14 万元,银行贷款总额 6,50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8,043.88 万元,
资产净额 16,328.66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 39,552.08 万元,净利润 4,070.56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39,799.48 万元,负债总额
20,513.81 万元,银行贷款总额 18,50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20,477.1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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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净额 19,285.68 万元,2021 年 1-9 月份营业收入 49,128.11 万元,净利润
3,039.76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永杰铜业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其 100%的股权。
    (二)公司名称:芜湖众源进出口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鸣湖北路 48 号办公楼 101 室、102 室
    法定代表人:何孝海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或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和禁止企
业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来料加工、进料加工业务,国内一般商品贸易(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6,059.99 万元,负债总额 146.21
万元,无银行贷款,流动负债总额 146.21 万元,资产净额 5,913.78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 17,739.24 万元,净利润 258.56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6,408.28 万元,负债总额 407.93
万元,无银行贷款,流动负债总额 407.93 万元,资产净额 6,000.35 万元,2021
年 1-9 月份营业收入 25,898.82 万元,净利润 86.57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众源进出口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其 100%的股权。
    (三)公司名称: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鸣湖北路 48 号
    法定代表人:封全虎
    注册资本:24,382.40 万元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带箔生产、加工、销售;有色金属材料加工、销售;自
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
技术除外)。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104,699.81 万元,负债总额
22,761.40 万元,银行贷款总额 13,00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20,845.55 万元,
资产净额 81,938.41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 76,031.47 万元,净利润 17,850.51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124,625.64 万元,负债总额
40,565.37 万元,银行贷款总额 23,50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37,287.38 万元,

                                     3
资产净额 84,060.28 万元,2021 年 1-9 月份营业收入 82,207.48 万元,净利润
5,103.63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
     1、签署人:
     保证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债务人:安徽永杰铜业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额限度:人民币肆仟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
(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5、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
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
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二)《保证合同》
     1、签署人:
     保证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债务人:芜湖众源进出口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额限度: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
(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5、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
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
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

                                    4
       1、签署人:
       保证人:安徽永杰铜业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债务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额限度:人民币玖仟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赁合
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
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
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
师费等)。
       5、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2 年 1 月 25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52,20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94,837.11 万元(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的
55.04%,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 39,7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的 41.86%,无逾期担保。(不含本次担保金
额)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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