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源新材:众源新材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2022-06-22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2-053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众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科技”)、
安徽哈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哈船”),本次担保不
存在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新能源科技、安徽哈船本次拟向银行申请需提供担保的综合授信合计不
超过 8,000 万元人民币,由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
源新材”或“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合计不超过 8,000 万元人民币的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如下:
(1)公司拟为新能源科技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政务区支行申
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 3,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拟为安徽哈船向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
合授信提供不超过 5,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 2022 年 6 月 17 日,已实际为新能源科技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547.87
万元;已实际为安徽哈船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500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 2022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
保总额 74,247.8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包含少数股
东权益)的 70.38%。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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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由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情况如
下:
(1)公司拟为新能源科技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政务区支行申请综
合授信提供不超过 3,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拟为安徽哈船向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
信提供不超过 5,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新能源科技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安徽哈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众源新材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源投资”)的控股子公司哈尔滨哈船新材料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哈船”)的全资子公司,众源投资持有哈尔滨哈船
85%的股权,哈尔滨哈船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2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担保 被担保方 截至目 本次新 担保额度占 担保
是否 是否
担保 被担保 方持 最近一期 前担保 增担保 上市公司最 预计
关联 有反
方 方 股比 资产负债 余额 额度 近一期净资 有效
担保 担保
例 率 (万元) (万元) 产比例 期
一、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
众源 新能源 67% 43.95% 547.87 3,000 0.51% 5年 否 否
新材 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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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源 安徽哈 85% 37.04% 1,500 5,000 1.39% 3年 否 否
新材 船
注:上述净资产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安徽众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湾里街道桥北工业园 7 号厂房
法定代表人:奚海波
注册资本:2,2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新材料技术研
发;金属制品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通用零部件
制造;金属结构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新车销售;
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电池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
企业管理咨询;进出口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3,339.14 万元,负债总额 1,273.98
万元,资产净额 2,065.16 万元,2021 年度无营业收入,净利润-134.84 万元。
(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3,438.46 万元,负债总额 1,511.25
万元,资产净额 1,927.20 万元,2022 年 1-3 月份无营业收入,净利润-137.95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新能源科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众源投资的控股子公司,众源投资持有新能源
科技 67%的股权,芜湖宝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新能源科技 33%
的股权。
(二)公司名称:安徽哈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安徽省滁州市明光市化工集中区纬九路以北、罗岗河以西
法定代表人:柳友贵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经营范围:保温材料、减震降噪材料、特种功能材料、防腐材料、船舶材料、
船舶配套设备、复合材料生产、设计、研发、加工、组装、销售;船舶内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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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温工程及防腐工程;金属表面处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2,842.89 万元,负债总额 899.33
万元,银行贷款总额 20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699.28 万元,资产净额 1,943.55
万元,2021 年度无营业收入,净利润-45.30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3,010.27 万元,负债总额 1,115.13
万元,银行贷款总额 40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714.62 万元,资产净额 1,895.13
万元,2022 年 1-3 月份无营业收入,净利润-48.42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安徽哈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众源投资的控股子公司哈尔滨哈船的全资子公
司,众源投资持有哈尔滨哈船 85%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涉及的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涉及担保的公司、
控股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新能源科技、哈尔滨哈船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上述担保无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
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
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新能源科技、安徽哈船是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
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因此,新
能源科技、哈尔滨哈船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本次担
保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保监会联合下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本次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
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产生
的,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及表决结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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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有效。本次担保事项是合理的。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
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项,并将此议案提交 2022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2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 74,247.8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的 70.38%,公司
实际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 56,247.8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的 53.32%,无逾期担保。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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