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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众源新材:众源新材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07-02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2-058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众永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永物资”),本
       次担保不存在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众永
       物资提供 1,000 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如下:
       公司为众永物资向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
       子银行”)提供 1,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 2022 年 6 月 29 日,未为众永物资提供担保(不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 2022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
       保总额 73,545.43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的 69.72%。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众永物资的资金需要,近日,公司与扬子银行签订《保证
合同》,公司为众永物资提供 1,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不存在
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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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2022 年 4 月 18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
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其中同意由公司为众永物资向扬子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 1,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前,公
司未为众永物资提供担保,本次担保后,公司为众永物资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000 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 0 万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众源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2-019)、《众源新材关于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及 2022 年 4 月 19 日披露
的《众源新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众永物资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汤口镇汤川路科技文化中心 412 室
    法定代表人:李健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化工材料(除危化品)、金属制品销售,五金、机电
设备、电子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不含国家禁止经营、指定经营和限制经营的商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19,940.19 万元,负债总额
17,366.79 万元,银行贷款总额 1,00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7,366.79 万元,
资产净额 2,573.39 万元,2021 年度营业收入 159,870.21 万元,净利润 1,443.20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22,336.92 万元,负债总额
19,444.19 万元,银行贷款总额 100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9,444.19 万元,
资产净额 2,892.73 万元,2022 年 1-3 月份营业收入 40,679.00 万元,净利润
319.34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众永物资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其 100%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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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合同》
     保证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安徽众永物资有限公司
     1、担保额度: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无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本次担
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日常
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众永物资是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
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2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 73,545.4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的 69.72%,公司
实际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 55,545.4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的 52.65%,无逾期担保。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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