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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众源新材:众源新材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10-21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2-096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哈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哈船”);
       本次担保不存在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安徽
       哈船提供 500 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如下:
       公司为安徽哈船向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
       子银行”)提供 5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 2022 年 10 月 19 日,公司为安徽哈船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3,300 万
       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 2022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
       保总额 60,229.51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的 57.09%。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安徽哈船的资金需要,近日,公司与扬子银行签订《保证
合同》,公司为安徽哈船提供 5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不存在反
担保。安徽哈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众源新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源
投资”)的控股子公司哈尔滨哈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哈船”)

                                    1
的全资子公司,众源投资持有哈尔滨哈船 85%的股权,哈尔滨哈船其他股东未提
供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1 日、2022 年 7 月 7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
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其中同意由公司为安徽哈船向
扬子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 5,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
前,公司为安徽哈船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3,300 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为安徽哈
船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3,800 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 1,200 万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众源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2-050)、《众源新材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2022 年 7 月 8 日披露的
《众源新材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哈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安徽省滁州市明光市化工集中区纬九路以北、罗岗河以西
    法定代表人:柳友贵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经营范围:保温材料、减震降噪材料、特种功能材料、防腐材料、船舶材料、
船舶配套设备、复合材料生产、设计、研发、加工、组装、销售;船舶内装工程、
保温工程及防腐工程;金属表面处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2,842.89 万元,负债总额 899.33
万元,银行贷款总额 20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699.28 万元,资产净额 1,943.55
万元,2021 年度无营业收入,净利润-45.30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4,123.61 万元,负债总额 2,230.60
万元,银行贷款总额 1,48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748.36 万元,资产净额
1,893.01 万元,2022 年 1-6 月份无营业收入,净利润-50.55 万元。(以上数据
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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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哈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众源投资的控股子公司哈尔滨哈船的全资子公
司,众源投资持有哈尔滨哈船 85%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合同》
    保证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安徽哈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担保额度:人民币伍佰万圆整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哈尔滨哈船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
    5、无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安徽哈船生产经营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
稳健发展。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
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
    因安徽哈船是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
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因此,哈尔滨哈船其他
股东未为安徽哈船的本次担保提供同比例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2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 60,229.5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的 57.09%,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 45,229.5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的 42.87%,无逾期担保。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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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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