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科技: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的公告2017-06-23
证券代码:603528 证券简称:多伦科技 公告编号:2017-028
南京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杭州长运多伦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多伦科技出资人民币 1470 万元,占注册资本 49%;
特别风险提示:参股子公司的设立尚需取得登记机关的批准,后续运营尚
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其盈利能力有待市场检验。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南京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促进传统交通运输企业
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推动交通运输行业智能化发展,同时推广“多伦学车”智
慧驾培业务的示范应用,与杭州长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长运集
团”)共同出资设立杭州长运多伦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具体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
核准的企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子公司”、“杭州长运多伦”),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 3000 万元,其中杭州长运集团出资人民币 1530 万元,占注册资本 51%;
公司出资人民币 1470 万元,占注册资本 49%。双方于 2017 年 6 月 22 日就上述
投资达成一致并签署了相关协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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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杭州长运多伦交通
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本次对外投资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行为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杭州长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1430486777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 269 号 301 室
法定代表人:王德润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 年 5 月 22 日
营业期限:2001 年 5 月 22 日至 2021 年 5 月 21 日
经营范围:服务:客运:县内班车客运、县际班车客运、市际班车客运、省
际班车客运、县内包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省际包车客运,站
场:客运站经营,货运站[场]经营[货运代理、仓储理货(除化学危险品)];
货运:普通货运、大型物件运输(一类)、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冷藏保鲜),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汽车租赁,
会务服务;批发、零售:钢材,水泥,润滑油,木材,汽车配件;含下属分支机
构的经营范围。
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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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 持股比例
杭州交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00%
杭州长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50.78%
王德润等 48 名自然人 39.22%
经营状况:杭州长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坚持以客运为主业,物流、旅游为辅,
多元发展的战略,下属客运中心站、南站、西站、北站、火车东站公路汽车站等
五大客运站,班线辐射本省各地和全国 20 个省、市的 300 余个大中城市,日均
进出旅客 7 万余人次。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杭州长运集团的资产总额为 1,912,766,718.67
元,营业收入为 485,575,522.71 元,净利润为 118,984,150.66 元。(上述财务
数据已经审计)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的名称:杭州长运多伦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二)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 万元
(四)出资方式:公司以货币出资人民币 1470 万元,占注册资本 49%
(五)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电子产品、多媒体设备、互联网的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工程的设计、销售、安装
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职业技能培训(不含与学历教育相关的培训或服务);机
械设备租赁;电子设备租赁。
(六)经营期限:20 年
以上信息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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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投资金额、投资比例及出资方式
拟新设子公司杭州长运多伦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 万元,其中杭州长运
集团出资人民币 1530 万元,占注册资本 51%;公司出资人民币 1470 万元,占注
册资本 49%。在子公司注册成立后的 60 个工作日内,双方按各自的股权比例实
缴注册资本金人民币 1500 万元(即杭州长运集团缴纳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765
万元,公司缴纳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735 万元),剩余注册资本缴纳应不迟于
子公司章程约定时间。
(二)法人治理结构
1、杭州长运多伦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 7 人,其中,杭州长运集团提名
4 人,公司提名 3 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2、杭州长运多伦董事长、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杭州长运集团委派,总
经理、财务管理人员(一名)由公司委派。
3、杭州长运多伦设监事会,设监事 3 人,由双方各委派 1 名监事,另设职工
监事 1 名。
(三)违约责任
1、协议双方应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并按有关部门要求提供注
册成立子公司所需的相应文件,因一方原因导致子公司不能成立时,如该方存在
过错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实际发生的经济损失。
2、子公司的设立费用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子公司依法成立后,该设立
费用经子公司股东会确认后由子公司承担。子公司因故未能设立时,已支付的设
立费用由导致子公司不能成立的过错方承担,如不因任一方的责任造成子公司不
能设立的,由双方分担。
(四)争议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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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的签订、效力、解释、履行以及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因本协议发生任何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
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协议生效
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各自的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即生效
(即 2017 年 6 月 22 日)。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杭州长运集团和公司均为实力雄厚、在各自领域内具有一定资源优势的大型
企业,双方通过该子公司的合作,利于发挥各自优势,形成资源互补,进一步拓
展各自业务范围。本次对外投资预计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指标不产生重
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投资是根据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需求,按计划有序的实施方案,积极防
范及化解各类风险,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但子公司成立后运营尚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其盈利能力有待市
场检验。未来不排除受到市场环境变化,对本次投资造成经营风险。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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