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528 公司简称:多伦科技 南京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 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多伦科技 603528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松 钱晓娟 电话 025-52168888 025-52168888 办公地址 南京市江宁区天印大道1555号 南京市江宁区天印大道1555号 电子信箱 li_song@duoluntechnology.com qianxiaojuan@duoluntechnology.com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1,793,723,648.77 1,910,009,944.51 -6.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326,641,601.62 1,364,163,956.02 -2.75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上年同期 (1-6月) 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21,036,827.06 23,753,652.23 -188.56 金流量净额 营业收入 265,521,492.56 423,275,819.53 -37.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65,817,645.60 171,467,798.29 -61.62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63,393,064.25 171,379,076.52 -63.01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4.77 19.91 减少15.14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062 0.2765 -61.59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1062 0.2765 -61.59 股)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36,414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质押或冻结的股 股东名称 条件的股份 质 例(%) 数量 份数量 数量 南京多伦企业管理有限公 境内非 63.33 392,692,500 392,692,500 无 司 国有法 人 华夏君悦(天津)股权投资 境内非 2.56 15,844,443 0 无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国有法 人 南京金伦投资中心(有限合 境内非 2.25 13,950,000 13,950,000 无 伙) 国有法 人 南京嘉伦投资中心(有限合 境内非 2.25 13,950,000 13,950,000 无 伙) 国有法 人 深圳市鼎恒瑞沣投资企业 境内非 1.94 12,055,557 0 无 (有限合伙) 国有法 人 赵会来 境内自 0.74 4,562,300 0 无 然人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二组合 未知 0.44 2,700,000 0 无 领航投资澳洲有限公司— 未知 0.32 1,969,053 0 无 领航新兴市场股指基金(交 易所) 张秋南 境内自 0.30 1,860,000 1,860,000 无 然人 张勇 境内自 0.29 1,800,111 0 无 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未知是否有关联关系或是 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不适用 的说明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在传统驾考行业周期性增速放缓的情况下,公司顺应行业发展需求及改革趋势, 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和业务推广力度,积极寻求新一轮的业绩增长。公司通过在业务布局、产品研 发、人才引进、内控管理等方面多措并举,二季度较一季度实现业绩趋稳回升。 (一)深耕驾考主业,积极拓展智能驾培及智慧交通业务 智能驾考方面,面对周期性行业增速放缓的客观环境,公司以产品研发为核心驱动力,顺应 驾考行业监管趋势,及时调整销售策略和组织架构,落实项目责任制并多渠道开拓市场,继续保 持新增考场建设的市场份额。通过组织、参与行业研讨会、产品试点推广等方式加大“机动车驾 驶人考试综合管理平台”、“交通安全教育基地”等新产品的市场推广力度,逐步培育并巩固新业 务的市场地位。报告期内,传统驾考业务在部分地区增速明显,如上海地区新建的科目三考场建 设中,公司取得了近 80%的考场建设业务。 智能驾培方面,公司作为全新驾培生态圈的倡导者和推行者,通过参加行业发展大会、召开 新品发布会和培训授课等方式推出了“智慧驾培+互联网”的全新理念,先后在江苏、山东、辽宁、 江西、河北等多地进行线上产品与线下设备的精准推广,业务上升趋势明显。同时,公司通过成 立合资公司等方式打造智慧驾培区域体验中心,让驾校管理者和学员切实体会到信息化、智能化 等新型驾培模式带来的品牌提升、培训效率和考试合格率的提高以及驾培行业的服务升级,打造 多伦学车区域示范标杆,加大市场培育力度和市场拓展速度,收到积极的市场反馈。截至报告期 末,公司已与全国近 200 所驾校实现业务合作,区域覆盖 19 个省及直辖市,租赁机器人智能教练 和 3D 实景场地模拟器产品近千余套,租赁车载计时培训终端产品已超过 6000 套,业务拓展呈积 极上升态势。 智慧交通方面,公司正逐步开发多平台、多领域产品,加大市场开拓及人才引进力度,在做 好区域示范工程建设基础上,积极寻求新的区域合作并逐步落地,不断提升智慧交通、智慧城市 业务领域市场份额。 (二)坚持创新驱动,研发能力持续提高 智能驾考及智能驾培方面,公司完成了基于图像识别的辅助驾驶、智能视频拼接、图像(人 脸)识别等新技术在驾驶人考试和培训领域的应用研究,为 10 月 1 日正式实施的、新修订的驾驶 人考试行业标准等业务提前做好布局和技术储备。公司同时开发了多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能 硬件设备和软件产品,主要涉及机器人智能教学、自动驾驶在驾考驾培领域的应用产品,以及基 于 AR/VR 技术的交通安全体验应用产品等。此外,公司积极响应行业政策要求,研发的“多伦学车 驾培计时终端”于 4 月 28 日首批通过国家检测认证,率先在江西上饶地区推广试用,在确保学时 及提高学员驾驶技能方面树立了行业标杆,并将带动其他地区的相关产品的复制和落地。 智慧交通方面,在夯实传统智慧交通产品的基础上,公司开发了多个平台的移动端产品。在 大公安领域,公司开发了视频监控系列产品;在交通大数据领域,公司进一步挖掘客户需求,打 造出交通大数据一体机等硬件产品,为管理者提供了决策支持依据,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在智慧 停车领域,以停车产品为依托,从咨询规划、施工组织到运营管理,形成全方位产业布局;此外, 鉴于公司在自主信号机产品方面的优势,公司与科研院所密切合作,进军车路协同领域,积极布 局未来智慧交通行业。 报告期内共发生研发支出 2791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达 10.51%,较上年同期增长 62%,共 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15 项,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9 项;申请的 8 件发明专利、6 件实用新型专利、 2 件外观设计专利目前处在审查阶段。 (三)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完善人才培养机制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完善薪酬福利体系,通过建立和完善人才梯队管理、 员工晋升通道管理、职业培训体系等,加快落实投资、研发、营销等部门的人才招聘工作,不断 挖掘员工内在潜力,提高员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公司大力推动企业文化建设,强调价值认同, 追求员工与企业共担共赢和共同成长。 (四)不断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实现管理创新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结合行业特点及公司实际,不断加强内控建设,完善和规范业务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的 监督审核,确保内控贯彻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公司通过持续开展管理创新,提高了公司管 理效率和水平,有效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持续、健康、有序发展。报告期内获得“2016 年度 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公益奖”、“2016 年度江宁区高新园纳税大户”、“江宁高新园 2016 年度安全生 产先进单位”、“2016 年度首届江宁质量奖”、“2017 人力资源管理杰出奖”等多项荣誉。 下半年,顺应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与方法》(GA 1026)等驾考行业标准 的落地实施,公司将紧抓新一轮驾考改革的契机,积极配合存量客户完成本轮机动车驾驶人考场 升级改造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通过提供更先进的产品、技术以及更优质的售后服务,进一步 加强客户粘性,不断扩大市场占有率,持续夯实驾考行业的龙头地位。围绕“智慧交通、平安中 国”的战略指引,通过智能驾考、智能驾培以及智慧交通等业务领域内生驱动和外延扩张的良性 互动,保持公司稳步、持续的发展。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