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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多伦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18-01-3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伦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经审慎核查,现就多伦科技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包含 3 亿元)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资金安全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保本的理
财产品,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
    (二)委托理财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拟用于购买安全性
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
型理财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三)委托理财金额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包含 3 亿元),在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
单笔累计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四)委托理财期限
    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单笔累计投资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五)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
常开展。
    (二)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
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
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风险控制措施

    (一)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金融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
能力强的金融机构。
    (二)公司财务部跟自有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
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总监审核后提交总经理审批。
    (三)公司财务部建立理财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
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
制投资风险。
    (四)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
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包含 3 亿元)的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单笔累计投资期限最长
不超过 12 个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包含 3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
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
于质押,风险可控。
    (三)独立董事意见
    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资金安全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包含 3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日
常资金周转需要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
理财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风险可控。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
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 3 亿元)的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
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以及其
他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风险可控。以上资
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具体选择投资
产品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单笔
累计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多伦科技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包
含3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
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
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多伦科技本次拟使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鹿美遥              王天红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