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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多伦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8-01-31  

						证券代码:603528         证券简称:多伦科技          公告编号:2018-008



                      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包含 3 亿元),在额度范围内可以
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包括但不限
于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单笔累计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资金安全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保本的理
财产品,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
    (二)委托理财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拟用于购买安全性
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
型理财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三)委托理财金额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包含 3 亿元),在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
单笔累计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四)委托理财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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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单笔累计投资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五)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
开展。
    2、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
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
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风险控制措施
    1、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金融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
力强的金融机构。

    2、公司财务部跟自有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
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总监审核后提交总经理审批。
    3、公司财务部建立理财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
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
投资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1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包含
3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具体选择投资产
品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笔累计
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资金安全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2
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包含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日常
资金周转需要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理
财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风险可控。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自
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
性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以及
其他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风险可控。以上
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具体选择投
资产品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笔
累计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
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
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包含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
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风险可控。


    特此公告。


                                           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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