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科技:监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2018-03-30
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 年度工作报告
2017 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以股东
利益最大化和实现公司稳健发展为目标,认真贯彻股东会的决议,切实履行自
身职责,对公司依法运行情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监督,
保障了公司运作规范,资产完整,维护了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具体情况
如下:
1、2017 年 4 月 25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
事会 2016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17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
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2017 年 7 月 12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2017 年 8 月 17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4、2017 年 10 月 17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5、2017 年 11 月 28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多
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6、2017 年 12 月 16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曹倩
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二、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
议案,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对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规范运作,股东大会、
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决议等程序执行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履行职责时,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尽忠职守,依法履职,无违法违纪和侵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均按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定价合理,没有损
害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经营性占有公司资金
的情况。
3、公司财务执行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季度、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查,并听取了财务总监对编制财
务报告所作的说明,查看了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
事会认为:财务报告真实、公正、全面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
4、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能够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规行为。
三、监事会2018年工作计划
2018年,监事会继续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依法履行
监督职责,拓宽监督领域,强化监督能力,切实保障股东权利得到落实。监事会
还将进一步加强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做到规范运作,更好地履行对公司财务、
风险控制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责任,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
更好地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