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认真、谨慎的立场,对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原激励对象李松等4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对该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 行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 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何滔滔、李千目、张宇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