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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多伦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2-02  

						                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2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认真、谨慎的立场,对上述议案认真
审阅后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资金安全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包含 3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日
常资金周转需要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
理财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风险可控。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
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 3 亿元)
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
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
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风险可控。
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具体选
择投资产品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单笔累计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何滔滔、李千目、张宇

                                                          2019 年 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