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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多伦科技: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电子警察系统项目合同的公告2019-03-21  

						证券代码:603528         证券简称:多伦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8



                         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电子警察系统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合同概况
    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多伦科技”)控股子公司河北
多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多伦”、“承包人”)与多伦科技及北京
汉威达交通运输设备有限公司形成联合体,在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电子警察系统
项目公开招标中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2019 年 3 月 19 日,河北多伦以联合体成员
牵头人身份与唐山曹妃甸联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签订了唐山市
曹妃甸区电子警察系统项目的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48,664,322.45 元。本合同
属于日常生产经营合同,未达到特别重大合同标准。

    二、合同主要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曹妃甸区电子警察系统项目。
    2.工程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唐曹审批投资项目备〔2018〕268 号。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工程内容:见施工图纸,主要包括新城区、工业区、垦区及南堡开发区路口
电子警察附带卡口前端设备、交警指挥中心机房扩建、指挥大厅改造等。
    6.工程承包范围:上述四个区内材料和设备采购、基础施工、安装调试施工以
及运维的全部内容。其运行和维护合同双方另行签订。
    (二)合同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120 天。自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开始计算(2019 年 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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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到中标通知书)
    (三)签约合同价
    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 48,664,322.45 元
    (四)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
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
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
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三、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该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该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合同
对方形成依赖。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工程项目可能受天气、环境等多方因素影响,工程进度是否符合计划进度安排
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针对上述风险因素,联合体成员将充分分析工程实施地的天气、环境等因素的
基础上,制定严格的施工进度,确保工程实施进度。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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