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伦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 等有关规定,对多伦科技限售股份持有人持有的限售股份将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 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本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之后的股本变化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707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5,168 万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15,500 万股,首 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20,668 万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总股 本为 20,668 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5,500 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5,168 万股。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5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经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 2017 年 6 月 6 日为股权登记日,实施送红股及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送红股和转增股本共计 41,336 万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62,004 万股,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8,759 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43,245 万股。 2018 年 6 月 1 日,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 705 万股限制 性股票登记完成,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62,709 万股,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8,759 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43,950 万股。 2019 年 3 月 8 日,公司回购注销了离职激励对象李松、谭笑天、张波、燕 宪晴获授的共计 19.5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62,689.5 万股,其中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8,759 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43,930.5 万股。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公司总股本为 62,689.5 万股。 二、本次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的基本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和 2016 年年度利润分配 (送红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形成的限售股,限售股股东为南京多伦企业管理 有限公司、南京金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南京嘉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 峰、钱嵊山、张铁民、宋智、韦叶文、罗斌、张秋南、林春华、陈宁生。锁定期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共计 432,450,000 股,将于 2019 年 5 月 6 日起上市流通。 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持有限售股 序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 剩余限售股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 号 数量(股) (单位:股) 数量(股) 本比例 南京多伦企业管 1 392,692,500 62.6409% 392,692,500 0 理有限公司 南京金伦投资中 2 13,950,000 2.2253% 13,950,000 0 心(有限合伙) 南京嘉伦投资中 3 13,950,000 2.2253% 13,950,000 0 心(有限合伙) 4 苏峰 1,545,000 0.2465% 1,395,000 150,000 5 钱嵊山 1,545,000 0.2465% 1,395,000 150,000 6 张铁民 1,312,500 0.2094% 1,162,500 150,000 7 宋智 1,312,500 0.2094% 1,162,500 150,000 8 韦叶文 1,312,500 0.2094% 1,162,500 150,000 9 罗斌 1,232,500 0.1966% 1,162,500 70,000 10 张秋南 1,860,000 0.2967% 1,860,000 0 11 林春华 1,395,000 0.2225% 1,395,000 0 12 陈宁生 1,162,500 0.1854% 1,162,500 0 合计 433,270,000 69.1136% 432,450,000 820,000 经保荐机构核查:上述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的时间均符合相 关规定的要求。 三、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及执行情况 (一)股份锁定承诺 1、控股股东南京多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承诺: 对于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 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 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直接持有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 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的 12 个月内,转让所持公司老股不 超过本次上市时持有公司老股的 25%;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的 第 13 至 24 个月内,转让所持公司老股不超过在锁定期届满后第 13 个月初持有 公司老股的 25%。 2、股东南京金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南京嘉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韦叶文、罗斌、陈宁生承诺: 对于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苏峰、钱嵊山、张铁民、宋智、张秋南、林春华承 诺: 对于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 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 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直接持有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 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 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 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持有公司 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同时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而放弃前述承诺。 经本保荐机构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上述股东承诺得到严格履行, 且上述股东均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 保情况。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结论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股东承诺。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禁申请符合相 关规定,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同意 多伦科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