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阮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阮蔚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 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限制担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 的情况;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同意公司聘任阮蔚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何滔滔、李千目、张宇 2019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