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2021年4月30日,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吴日晖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 关规定,基于独立、认真、谨慎的立场,对上述议案认真审阅后,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1、本次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经审核,吴日晖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 履职能力,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任吴日晖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叶邦银、王昊、詹德川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