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科技:多伦科技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21-12-29
证券代码:603528 证券简称:多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0
债券代码:113604 债券简称:多伦转债
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多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67 号),核准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64,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3 日公开发行了 64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 64,000.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749.43 万元(不含税)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3,250.5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划入公
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经天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天衡
验字(2020)00129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
了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保荐机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签订了募
集资金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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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户名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账号 募集资金专户项目
“人车路云”协同的智慧交
多伦科技股份有 中国民生银行南京江
1 632426492 通一体化解决方案研发升级
限公司 宁支行
项目
多伦汽车检测集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 品牌连锁机动车检测站建设
2 2050556913000182
团有限公司 司南京分行 项目
多伦汽车检测集 南京银行江宁科学园 品牌连锁机动车检测站建设
3 0179220000002409
团有限公司 支行 项目
多伦汽车检测集 品牌连锁机动车检测站建设
4 苏州银行南京分行 51516200000942
团有限公司 项目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说明
为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结算便利性,公司拟将
原开设在中国民生银行南京江宁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及
理财收益)全部转存至公司在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开设的新的募集资
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共同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原中国民生银行南京江宁支行的募集
资金专户将在剩余募集资金转移至新专户后注销,该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
构、中国民生银行南京江宁支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募集资金专户变更情况如下:
户名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账号
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 中国民生银行南京江
原募集资金账户 632426492
司 宁支行
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新募集资金账户 51672400001066
司 司南京分行
公司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
四、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丙方: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账户仅用于甲方募集资金的存
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
2
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
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
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
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刘广福、胡慧芳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
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
资料。
上述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
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
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5 日前)向甲方出具加盖公章的对账单,并抄送丙方。
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性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且达到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
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
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书面通知乙方
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
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
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
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丙方义务至
持续督导期结束或持续督导责任完成之日解除。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3
2021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仅变更开户行,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有
利于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专户。
特此公告。
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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