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马电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三次)2019-07-16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三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马电力”、“发行人”或“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4,004.449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
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109 号文
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
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长江证
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经完成,拟定的发行价格为 5.94 元/股,对应的 2018 年
摊薄后市盈率为 22.98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孰低的 2018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低于同
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18 年平均静态市盈率,但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电气机
械及器材制造业”(C38)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20.24 倍(截至 2019 年 6 月 28
日),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
失的风险。
根据《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证监会公告[2014]4 号)等相关规定,发行
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公告的时间分别为 2019 年
7 月 2 日、2019 年 7 月 9 日和 2019 年 7 月 16 日,后续发行时间安排将会递延,提请投
资者关注。
原定于 2019 年 7 月 3 日进行的网上、网下申购将推迟至 2019 年 7 月 24 日,并推
迟刊登发行公告。原定于 2019 年 7 月 2 日举行的网上路演推迟至 2019 年 7 月 23 日。
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一)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
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1
(二)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发行中止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剔除报价最高部分后,并综
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可比公司估值水平、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
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5.94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在 2019 年 7 月 24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
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19 年 7 月 24 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
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13:00-15:00。
2、初步询价结束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
有符合条件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报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
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先的顺序排序,
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部分的数量,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
量的 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
除比例将不足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
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
果公告》”),于 2019 年 7 月 26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
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
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
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9 年 7 月 26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
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
信息披露。
2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
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
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
时,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三)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 2019 年 6 月 25 日刊登于《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网站(www.sse.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
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
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
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四)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
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导致的投资风险。
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说明书。上述股
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公司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
出的自愿承诺。
(五)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剔除报价最高部分后,
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可比公司估值水平、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
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5.94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8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8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20.68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8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六)本次发行价格为 5.94 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
理性。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38 电气机械及
器材制造业”。截至 2019 年 6 月 28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该行业最近一个月平
均静态市盈率为 20.24 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3
2019 年 6 月 28 日前 每股收益
2018 年静态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 个交易日均价(含 (2018 年)
市盈率
当日)(元/股) (元/股)
601179.SH 中国西电 3.70 0.11 33.64
601616.SH 广电电气 3.62 0.13 27.85
601877.SH 正泰电器 23.50 1.68 13.99
300341.SZ 麦克奥迪 5.49 0.29 18.93
平均值 23.60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19 年 6 月 28 日。
虽然本次发行价格 5.94 元/股对应的 2018 年摊薄后市盈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
级市场平均市盈率,但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
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
失的风险。根据《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证监会公告[2014]4 号)等相关规
定,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公告的时间
分别为 2019 年 7 月 2 日、2019 年 7 月 9 日和 2019 年 7 月 16 日,后续发行时间安排将
会递延,提请投资者关注。
(七)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报
价情况详见 2019 年 7 月 2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
(八)本次发行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于真实
认购意愿报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
本面、可比公司估值水平、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
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
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九)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
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
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
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十)按本次发行价格 5.94 元/股,发行数量 4,004.449 万股计算,预计募集资金总
额为 23,786.43 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 3,153.56 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20,632.86
4
万元,不超过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
20,632.86 万元。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
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
的风险。
(十一)本次发行申购,任一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
有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单个投资者只能使
用一个合格账户进行申购,任何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十二)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上交所批准后,方能在上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如果
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
息返还给参与申购的投资者。
(十三)请投资者关注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报价的网下投资者不足 20 家,或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有
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数量不足 20 家;
2、初步询价结束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数量不足网下初始发行数量,或剔除最高报
价部分后剩余拟申购数量不足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3、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就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
见;
4、网下申购后,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实际申购总量不足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5、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申购的;
6、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7、发生其他特殊情况,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可协商决定中止发行;
8、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
在异常情形的,责令暂停或中止发行的。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及时予以公告中止
发行原因、后续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中国证
监会备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可择机重启发行。
(十四)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坚持价值
投资理念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我们希望认可发行人的投资价值并希望分享发行人的成长
5
成果的投资者参与申购。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
提示和建议投资者充分深入地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
险承受能力,根据自身经济实力、投资经验、风险和心理承受能力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
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19 年 7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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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
二次)》之盖章页)
发行人: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
二次)》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